日前,国家发改委宣布调整国产陆上天然气价格,上调幅度为0.23元/立方米,涨幅超过20%,而水、电、煤气等作为公共产品,为居民生活所必需,本次涨价是否会增加老百姓的生活成本,进而推高通胀,引发了公众的普遍担忧。
天然气涨价
“此次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并不是简单的涨价,而是理顺价格关系,是整体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一部分。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整体思路是,逐步提高价格水平,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并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国信证券分析师严蓓娜认为,“天然气是未来中国增速最快的一次能源,但是长期价格机制没有得到理顺,此次出台的相关价格机制的目标都旨在理顺价格体系,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和生产成本,减少天然气价格的复杂度,积极开拓下游需求,这一切仅仅是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天然气迅猛发展时代的改革第一幕。”
早在2006年、2007年,政府就酝酿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实现并轨。然而,由于当时的通胀压力较大,而不得不暂时搁置。“天然气在我国CPI的构成中,只占不到1%的份额,此次大幅上调天然气价格,取消天然气价格双轨制,恰恰说明政府认为当前的通胀压力并不算大。”严蓓娜指出。
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
在5月5日的国务院会议上,提出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
因此看来,包括天然气价格改革、阶梯式电价、水价等资源能源类公共产品的价格改革已经箭在弦上。“我国的公共产品一直是以政府提供为主,公共产品提供企业基本通过各级政府补贴生存,提供的产品本身并不盈利。但随着市场改革的推进,政府补贴逐步减少,造成这些企业生存困难,因此需要提高价格,否则市场将出现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的局面。”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张铁刚表示。
按规定,居民阶梯电价是将用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一般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目前,浙江、福建和四川3个省份已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
“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第一大基础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举足轻重,但目前居民用电占社会用电总量的10%多一些,居民电价消费支出在总体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也不大,远远低于交通和通讯费用,因此不会对CPI构成实质影响。”国泰君安证券电力行业研究员王威表示。
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我国电价指数年均增长4.22%,略高于居民消费品价格(CPI)3.27%的年均增长率,低于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4.79%的年均增长率,远低于其上游产品电煤价格指数16.51%的年均增长。
“比起现行的‘单一电价’计费模式,‘阶梯电价’可以使得电力资源得到更加公平、有效的分配。”王威进一步指出。
推进水价改革
2009年以来,北京、天津、哈尔滨、兰州、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具有代表性的 8个大城市均已经实施或者提出了居民生活用水调价方案,根据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调整供水价格有关问题进行规范,实际上表明了政府对于上调供水价格、推进水价改革的支持态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全国36 个大中城市服务收费价格的监测,2008 年居民综合水价在2.36元/吨左右,而当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81 元。“如果假定人均生活用水量维持在2007 年65 吨/年的水平,计算可得目前我国人均水费支出占其收入的比例仅为0.97%,对CPI的影响有限。”国都证券水务行业分析师鲁儒敏表示。
“能源价格改革目的之一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们对能源的过度消费和使用。目前,国内长期实行的低价格政策,造成资源消费过度扩展和浪费,不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是大势所趋,迫切需要进行定价机制改革。”张铁刚指出。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作者:马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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