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北京举行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上透露,工信部正在研究并已拿出政策草案向国务院汇报,欲推动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政策的出台。
李毅中表示,要加快制定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制度。他还说,发改委和财政部对此也表示支持。
据介绍,得益于2000年发布实施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中国软件服务业2009年业务收入为9970亿元,接近一万亿元,是2000年的16倍;2009年软件出口196亿美元,是2000年的49倍。
根据“18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但是,这一优惠政策将于今年年底部分停止执行。
有关专家认为,软件产业新政会在今年年内出台,税收优惠幅度应该会延续、甚至超过“18号文件”的扶持力度。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作者: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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