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劳工顾虑重重
“哪有这样的好事儿,让老板和俺心平气和地谈论工资?”记者在北京南三环附近问一位正在路边拆墙的农民工,愿意不愿意和老板就自己应得工资讨价还价,这位操着河南口音的男子说:“讨价不讨价咱好说,干完这活儿,把工资立马全给俺就中!”这位任姓男子,家在河南驻马店,由于包工头整天躲着不见面,他去年年底为追讨工资甚至没有回家过年。
农民工被欠薪的类似例子还有很多。常年介入劳工问题的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培红表示,目前法学界认为,农民工不具有与其他主体相同的地位,其自身又缺乏较强的维权能力,是欠薪产生的主要原因。作为弱势人群,农民工的特殊地位并未在法律上得到体现,欠薪更是缺乏专门的制度约束。建议新《工资条例》应对相关问题有所规定,比如为防止企业方故意推诿,当员工达到一定比例时,工资谈判机制应自动启动,违规者要受到相应惩处。
然而即使不是农民工,大多数企业职员也对和企业主谈判提高工资疑虑重重,而且越是工作强度大时间长的企业,员工就越缺乏谈判的勇气。接受记者采访的林小姐是河北人,大学毕业两年,现在北京永安里附近一家留学公司工作。虽然工资不低,但是平均每天工作超过10个小时,周末也不能完全休息,这样的工作强度让林小姐每天上班都是强打精神。
“我真不想在这里干了,但是我和我男朋友两个人过,他现在需要钱上学,我父母在老家也需要钱。我不但不敢辞职,每天工作也都小心翼翼,就怕领导不满意。我从事的这个行业比较小,业内的老板大多彼此认识,如果不在现在这家公司干了,换家公司很不容易。老板能够按时给我发工资我就很满意了,哪里还敢再和他谈判?”林小姐说。
在国内某知名网站工作的小李更是直接对记者说:“虽然我们这个工作挺累,但是由于是大公司,想进来的人有的是。如果我提涨工资,结果就只有当天被开除或者待公司找到能替我的人之后再把我开除两种可能。”
原因配套措施不成熟
“从进一步规范工资分配的需要看,我希望(《工资条例》)能尽早出台。但是就以前参与讨论、调研的感受及目前各方面条件来看,今年很难出台,可能要到‘十二五’初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说。
据他介绍,《工资条例》计划目前刚报送国务院法制办,方案本身还在修改完善过程中。《工资条例》虽然早已成型并修改多次,但一些条款涉及的基本问题仍存在很多争议,主要在工资的定义、调整范围、决定及增长机制及工人加班工资基数、政府调控职能等方面仍缺乏共识。比如“纳入到《条例》中规范管理的工资,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是整个职工薪酬的概念,还是仅仅为货币工资的概念。”
更关键的则是相关配套措施的不成熟。“比如工资协商时,如不能直接采用集体协商,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采用其它平等协商共决的办法?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劳资双方谈不拢怎么办?不能罢工,又由谁来作最终裁决?三方协调机制能否参与其中?解决这些基本问题都需要时间。”狄煌说:“另外为保证工会组织独立工作,以便更好地代表职工利益,需建立相关的配套措施。譬如工会成员或其他代表在任职期间不得解雇或制裁等,其工资或活动经费来源最好由用人单位交地方或行业工会然后由其代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