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条例出台不等于涨工资
如何能通过《工资条例》,真正做到改善工薪阶层的工作待遇,在狄煌看来,首先条例在制定中应该尽可能地使用准确的语言,尽量避免使用比较原则或过于模糊的字眼。比如在工资的概念上,统计、税务、社保等部门都有自己的定义,企业方面也有自己的理解,所以在这方面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法律界定。
其次,工资的决定机制、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方面,要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完善、创新。比如工资的集体协商在某种程度上规范得还很不清楚,尤其在中小私营企业适用性更差。如何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使那些现在不适宜或当前还没法建立集体协商的用人单位也应有一种比较民主的工资决定方式,这些也都需要充分考虑。
另外,还要通过宣传消除民众“《工资条例》出台就等于涨工资”的错误认识。狄煌表示,《工资条例》不是各类用人单位的工资增长方案,它只是一个更好的规范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章,也是健全工资机制、改善分配关系的保障措施。当然如果《条例》出台后执行很好的话,对职工工资积极增长肯定会有积极促进的作用,但不能简单划等号。
贾培红则认为当务之急是确定劳动者在权利无法实现时如何获得救济。她说,企业家希望提高利润,劳动者希望增加收入,这是矛盾的。《工资条例》在保护劳动者的情况下破坏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试想在没有有效的救济下有多少劳动者会真的拿着这样的一个条例去挑战自己的企业,除非他不在乎被解聘。(记者方烨/实习记者 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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