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撕破脸皮
方式:协商降价或诉讼退房。策略分析:由于去年房地产大都挣得盆满钵满,手头资金充裕,想让降价很难很难,记者走访了郑州市的10多个在售楼盘,即使是门庭冷落得半天不见一名顾客,开发商们也都坚定地表示,降价不可能,退房更是不可能,开发商们普遍表示,既然签了合同就应按合同办事,哪能说退就退的。
不过,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律师李德祥先生认为,根据上述规定,这次房贷政策变更是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而购房者由于该变化导致购买力下降而无法履行合同也是事实。如果打官司的话,法院一般会判购房者解除合同,而不算违约的。
建议:既然协商不成,就撕破脸皮,准备好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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