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俊生:根据我们以前的测算,财政完全有能力在全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在全国范围解决农村老人养老的问题。但问题在于,由于存在地区经济发展与财政能力的不平衡,中西部地区财政能力有限,是新农保制度建立的难点。从各级一般预算收入与支出来看,中央财政在总预算收入中占比高达52%,但支出仅占比27%。相应地,省及以下层级政府都存在着收支缺口,地方政府都严重依赖转移支付,2008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中,转移支付的比例高达45%。在中西部地区尤其如此。农业人口占比高的省份,往往是经济发展总量与财政收入的小省。这样,在新农保制度的构建中,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就难以支付必要的保费配套补贴,从而影响新农保制度的扩展与推进。为了缓解这样的矛盾,保证贫困地区新农保制度的建立,需要重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中央财政按照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对养老保险的保费补贴予以分担,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
记者:在新农保的实行过程中,可能涉及到老弱病残的群体,低保户的群体,还有比如缴费和受益周期的问题,您能不能谈下您怎么看待这些问题?
朱俊生:为了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需要对农村的低收入群体加大保费补贴的力度,以增强其支付能力。
记者:在6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对于这12字原则,我们该如何理解?
朱俊生:“保基本”是指农村养老保险可以低水平起步,一开始保障的程度不宜过高。一方面,“保基本”比较适合目前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不高的情况,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支付能力,从而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另一方面,“保基本”也考虑到财政负担的能力,在有限财政的原则下,也要避免给财政带来过大的负担。当然,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与财政能力的增强,可以逐步提高新农保的保障水平,让农民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果。
“广覆盖”是指尽可能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使得制度化的新农保成为农村家庭保障的重要补充,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同时也可以让全体老年农民都能够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
“有弹性”指的是我国各个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人口等情况差异很大,要在整体制度框架一致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推动新农保制度。比如,各地农民的缴费水平、地方财政的补贴方式、补贴对象与补贴比例都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可持续”是指要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体制和机制建设,使得制度能维持自身财务平衡,实现自我完善与发展。
记者:新农保实施后,原有农村参加老农保的人能不能享受到新农保的优惠政策,另外,农民工养老保险如何和新农保怎么实行对接?
朱俊生:原来参加老农保的,除了可以获得老制度下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权利外,还应该可以获得新农保制度下的基础养老金。如果其继续参加新农保,当然同样可以获得地方政府提供的保费补贴。
农民工养老保险总的发展趋势是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进城”而不是“返乡”。但在制度设计上必须保证其与新农保制度相衔接,即如果原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想回到农保制度,应该可以根据其缴费金额或缴费时间转换为参加新农保制度。
记者:新农保实施后,中央如何管理农村保险基金的使用和发放,地方如何统筹管理基金诸如农保账户地区流转等等,您怎么看待这些问题?
朱俊生:新农保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其中个人账户将会积累起大量的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将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重大挑战。为了更有效率地运用农保基金,保证其安全性,必须提高新农保基金的统筹层次。要加强立法,为农保资金的运营和投资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加强监管,防治农保基金的挪用、挤占、挥霍与浪费。要加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培育,为农保资金的投资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记者:不少人谈到,新农保的执行和推广具有标杆意义。能不能说这一措施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起了全社会的保障体系?
朱俊生:我不这么看。的确,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与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目前在农村,已经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如果再建立了新农保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基本成形了。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是否建立起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其判断标准不能局限于制度框架与体系的建立,更要看制度实际覆盖的人群与保障水平。事实上,目前绝大部分农民仍然游离于正式养老保障制度之外,拟建立的新农保制度的保障水平也很低,这就意味着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不可懈怠,更不可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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