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平均消费支出远超2000元,个税起征点明显过低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个税起征点设置的主要依据是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目前的起征点2000元这个标准,应该是考虑了个人收入和消费支出之间的平衡之后确定的。但事实上,在加入购房、医疗等费用之后,个人的平均消费支出远远高出2000元这个数字。
以2008年的相关数据为例,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37元/月,远远低于2000元/月的扣除标准;但考虑就业者赡养人数的因素,按2008年平均每一就业者人均负担人数1.97人计算,则2008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1846元/月;已经接近2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
然而,这一算法的最大漏洞在于只注重了直接的消费开支,却远未囊括居民消费的全部内容。比如,购房、医疗、教育等费用均未包括在内,最终导致统计数据与民众实际的生活负担存在较大差距。该人士强调,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那么即便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以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计算,他们的日子过得也并不宽松。而按照上面财政部报告中所指出的,这部分人群属于“工薪阶层中的高收入者”,尽管他们可能还需要每天掰着指头算房贷、算支出,但实际上却承担了个税的大头儿。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连续两年提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刚刚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800元,那时收入是60元。现在在城市里边,2000元的收入也不算高,可能是算在低收入里。”宗庆后表示,现在的物价也比较高,生活的指数也比较高,2000块钱起征点等于把所有的工薪阶层都纳入到税收群体里了。
“我每年给我的员工加工资,他们就说你加工资又被税收走了,感觉永远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提高。”身为娃哈哈董事长,在这个问题上宗庆后显然更有发言权,“现在党中央正在领导全国人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大家努力的目标就是今后老百姓生活得更好一点,但是我们现在个税起征点太低,等于说目标没达到,就把人家的钱当成税收走了。”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意义在于“均贫富”,所以应该调节高收入和低收入者的收入,而不是要把中低层人的收入全都收走,“工薪阶层并非中国社会的高收入阶层,以收入3000元的人去救助收入1000元的人,真的有意义吗?”
工资收入只是零头,富人群体成功隐形
与工薪阶层每个月都要从自己紧巴巴的工资中拿出相当于每个月口粮的钱缴纳税款、承担个税总额的50%相比,真正的高收入群体反倒缺失了。富人群体隐身让很多人感到不平,认为这违背了最初税收立法的初衷。
记者查阅资料时找到了一份美国国内收入局1999年公布的统计数字:1998年美国收入所得税构成比例中,占人口总数5%的富裕阶层为国家提供了一半以上的税收(约55%);最富的1%的人缴纳了19%的收入所得税,而年收入低于26500美元的55%的人口所缴纳的所得税只占全部的4%,约6300万美元。以上资料与国内个税构成比例形成了鲜明对比。
对于富人群体的缺失,很多人认为,比起工薪阶层,富人逃税更容易。
经济学者陈青蓝撰文表示,富人是不靠工资收入的,他们收入的绝大部分都是股票、房产以及其他金融投资收入,而且企业主也可以将个人消费包括车辆、住房计入公司的成本而合理合法地避税,所以个税对他们基本无效。
财政部报告中的数据也支撑了这一点,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和公司股东、企事业高管等职业,这些企业基本都是国有的垄断企业,所得基本也是工资和分红。而拥有很多隐秘性收入的富裕民营企业老总、商人基本缺失。
“民营企业老总没有给自己发工资的,钱完全可以通过红利、制度福利等方式转移出来。”一位企业老板表示。
如此看来,与其说是国内富人逃税更容易,不如说是目前的税制确实存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