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4日电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就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进行答问,高校毕业生入伍后被部队退回需返还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答问明确,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