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品发展
(八)以满足国内外船舶市场的主流需求为目标,重点提高大型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主力船舶的市场份额,逐步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品牌化,使之成为我国船舶工业的主导产品。
(九)依托国内重点需求,瞄准国内外两个市场,采取引进技术、联合建造等方式,发展液化天然气(LNG)船、高速大型集装箱船、滚装船以及豪华旅游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逐步填补国内空白。
(十)配合海洋资源开发,提高资源勘探、开采、加工、储运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海洋工程装备研制水平,向深水化、大型化和系统化方向发展。努力满足我国海洋管理需要,增强海洋调查监测和海洋执法管理等装备的研制能力。
(十一)适应我国水上安全、渔业、疏浚、防洪抢险和旅游休闲需要,大力发展救助打捞装备、远洋渔船、大型工程船和个性化游艇等产品。
(十二)有规划、有重点地支持船用设备发展,提高船用设备生产本土化水平。优先发展船用动力装置、甲板机械等已具备一定基础和优势的产品,打造国际品牌;大力发展低速柴油机曲轴、船用大型铸锻件、锅炉、发电机组等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加强对外合作,促进机舱、装卸和观通导航等自动化系统产品的本土化生产。
(十三)协同相关行业发展船用钢材、焊材、涂料、电缆等相关产品,保障船舶工业发展需要。钢铁工业要结合自身发展,有针对性地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产品品种规格,提高船用钢材国内自给率。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可与钢铁、航运等相关产业的企业集团结成联盟,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生产组织现代化
(十四)造船企业要积极运用现代管理技术,调整生产组织结构,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推行工种复合化和中间产品生产专业化。
(十五)三大造船基地内的骨干船厂要率先推行现代总装造船模式。按照专业化生产要求,建立板材、管材、电缆等大宗材料配送中心,努力实现船用材料定规格入厂;建立铸造、锻造、热处理和电化学处理工艺专业化加工中心,实现部件成品化入厂。
(十六)船舶企业集团和生产企业要尽快建立本级局域网络,普及信息化管理,对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库存、财务等生产经营环节实时监控,加强信息交流,提高管理效率。企业集团公司要充分利用网络管理平台,集中采购生产资料,统一调配集团内部资源。
(十七)建立开放的协作配套体系。船舶工业要充分利用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等行业的技术优势和生产能力,培育一批专业化生产企业。
五、对外合作
(十八)多层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做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新造船协定的谈判工作,为我国船舶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船级社要积极参与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组织的技术谈判和交流,维护我国船舶工业的合法权益,做好散货船、油船的共同结构规范(CSR)的协调、推广工作。
(十九)船舶研发机构要通过联合设计、技术咨询等方式研发新产品,掌握世界船舶工业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发展方向。
(二十)造船企业要重点引进消化吸收模块化舾装、高效焊接、切割等船舶建造关键技术和现代化造船生产管理技术,转换生产方式,提高建造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尽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十一)积极引进境外先进船用设备制造技术,鼓励国际上有实力的船用设备制造企业前来投资。船用设备骨干企业要加大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优势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大型船舶企业集团要统筹规划,建立船用设备国际销售和维修服务网络。
(二十二)鼓励境外公司在境内建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船用柴油机及配套产品的专业研发机构。
(二十三)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到境外投资,收购、参股具有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专业设计公司、船用设备生产企业和营销服务网点,开展跨国经营。
(二十四)重视引进境外智力。有条件的企业可聘请境外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来华指导或参与企业管理,有实力的企业可在境外建立研发机构,吸纳当地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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