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央行广州分行行长 马 经
证券时报日前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粤港澳将构建金融共同市场,目前相关方案已经上报至国务院审批中,方案主要包括粤港澳三地试点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在广东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等内容。而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日前也给全国政协秘书处递交了一份《关于加快构建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的提案》,呼吁粤港澳三地加快建设“金融共同市场”。
金融共同市场组建条件成熟
根据马经提案介绍,目前情况下,构建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马经认为,中央对推进粤港澳金融合作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为构建金融共同市场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据悉,《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将广东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放在了突出位置,明确提出了“坚持上下游错位发展,加强与港澳金融业的合作。支持港澳地区银行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开展对港澳地区贸易项下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的目标和要求。
马经还认为,改革开放30年来粤港澳金融合作不断深化,为构建金融共同市场提供了扎实的基础条件,港澳银行目前已经成为广东金融体系的重要力量。央行数据显示,2008年末,在粤经营的港澳银行机构本外币存款总额已达528亿元,贷款总额达641.5亿元。与此同时,广东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到港澳地区开拓市场,以港澳地区为桥梁实施“走出去”战略。
马经最后认为,粤港澳金融合作协调机制逐步完善,为构建金融共同市场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根据央行总行的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于2002年和2004年与澳门金融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建立粤澳、粤港金融合作联络机制,为三地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构建金融共同市场提供了重要保障。
马经的“三试一改”建议
据此,马经在递交给全国政协的提案中提出了三大试点和一大改善的建议。马经的第一大试点是建议率先推进广东与港澳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据悉,2008年,粤港贸易占内地与香港进出口总额约68.7%,粤澳贸易占内地与澳门进出口总额的75.2%。同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支持下,今年广东先后建成了粤港澳票据联合结算系统和实时支付系统,实现了内地现代化支持系统与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连通,有利于在确保自主性、安全性、经济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第二大试点建议是及早在广东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业务试点。马经认为,有“中国第一展”之誉的广交会规模在不断扩大,广州、深圳将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举办亚运会、大运会,这都对改进金融服务尤其是货币兑换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港澳货币兑换市场发达,服务便利,管理到位,对于广东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试点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马经的第三大试点建议是推动金融服务业扩大对港澳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试点。提案写到,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港澳银行、机构在珠三角地区增设营业网点、扩大服务网络,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股广东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鼓励港澳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在广东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最后,马经建议,要切实改善港澳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要从政策性银行资金适当倾斜、建立贸易融资平台、建立粤港澳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互助机制,到加强粤港澳三地在信用担保领域的合作、拓宽港澳资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再到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资企业在内地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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