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11月25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正在调整中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已初步拟定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据了解,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记者同时获悉,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供选择:一是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间为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于明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征燃油消费税。具体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国务院高层和相关部门的最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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