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2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财会工作奖惩机制,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2983.36万元。
2007年,保监会本级及35个所属单位采取在往来科目挂账等方式,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2983.36万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支出311.49万元。
2007年,保监会本级及4个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在福利费中列支人员经费、津贴等共计311.49万元。
(三)所属黑龙江保监局账外存放资金428.93万元。
2007年,黑龙江保监局将应上缴财政的考试收入累计428.93万元存放于个人储蓄账户中,2007年末尚有61.27万元没有上缴财政汇缴专户。
(四)所属福建保监局多计支出13.04万元。
2005至2007年,福建保监局委托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中介人考试,但未经有效核实向该协会多计支出考试费13.04万元。
此外,保监会部分所属单位存在使用稽核办案费购买计算机、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存在账外资金、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追回有关款项;对使用稽核办案费购买计算机、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支出,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和范围使用资金,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中介人考试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已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已对全系统进一步明确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经费列支渠道,并规范各项津补贴和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对存在账外资金的问题,已责令所属单位将考试收费立即全额上缴财政汇缴专户,并制定了《中介人资格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办法》;对多计支出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重新核算考试承办单位的成本费用,在规定范围内据实调整支付费用标准;对使用稽核办案费购买计算机、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