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社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社科院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未细化并未及时批复预算1671.52万元。
社科院在编报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中,由于未按规定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导致在财政部批复社科院部门预算后,年初未能批复所属单位财政资金1671.52万元,年末仍有1003.11万元未细化和批复到所属预算单位。
(二)所属当代中国研究所(以下简称当代所)和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以下简称俄欧亚所)挪用财政资金1009.38万元。
1.截至2001年末,当代所用财政资金垫支977.90万元,为职工购买和联建职工住宅共69套,以及修建无预算的“西平房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基建工程,至今尚未归还。
2.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俄欧亚所工会组织所内部分职工赴贵州、湖南和四川旅游,费用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列支31.48万元。其中,2007年为21.52万元。
(三)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转移、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455.63万元。
1.2006年3月,当代所以修缮房屋、购置书架的名义,虚列事业支出415.21万元转入所属实体——北京当代服务中心,又从当代服务中心收回127 万元,余款288.21万元转入其主管的国史学会。2007年9月,当代所为落实社科院监察局意见将此款收回,之后又将此款转回当代服务中心。直至2008年2月审计期间才再收回。
2.2000年10月,当代所从“事业支出”中支付某单位锅炉款24.53万元,实际支出5.89万元。2000年11月,要求该单位将多付的18.64万元转入当代服务中心。2006年3月,当代服务中心将此款项归还当代所,冲减应收当代服务中心往来挂账款。
3.2006年初,俄欧亚所将收取的房屋租金和轿车使用费21.78万元由个人保管,未纳入账内核算(其中2006年度12.48万元、2007年度9.30万元);已支出21.70万元(其中2007年支出8.93万元),其中发放人员补贴18.67万元、临时工住院费和生活补助等其他支出3.03万元;余额0.08万元。
(四)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资金9506.50万元未纳入预算。
2007年度,社科院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取得的房屋出租经营收入359.05万元、课题收入8337.14万元、合作办班和博士后经费收入349.58万元,以及社科院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挂靠代管的其他单位取得的收入460.73万元,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或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未细化并未及时批复的问题,要求及时细化财政预算资金并批复到所属单位;对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两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应当追回的财政资金;对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转移、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的问题,要求责成两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财政资金,将账外资金纳入该所财务账核算,没收虚列款项并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所属单位以后年度将各项收支纳入单位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科院应加强所属单位预算财务及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资金的安全有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社科院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针对审计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预算未细化并未及时批复的问题,表示以后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除当代所为职工购买和联建职工住宅挪用的财政资金920.16万元,以及无预算的“西平房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基建工程款40.40万元,没有能力归还以外,其余均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追回了财政资金;对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转移、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的问题,当代所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并将虚列购置锅炉款18.64万元上缴了中央财政,俄欧亚所已将私存私放的账外资金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所属单位表示以后年度将其纳入单位预算。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社科院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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