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国气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486.78万元。
2006至2007年,中国气象局在“艰苦气象台站交通工具购置专项”和“基层台站统一配置专用汽车”两个项目中,安排486.78万元用于支付部分非艰苦(基层)气象台站所购车辆差价款。
(二)自行批复调整项目预算395万元。
2007年6至7月,中国气象局自行批复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空间天气监测预警技术与业务产品开发”等4个非预算项目,资金来源为“基本气象业务运行维持费”等其他项目资金395万元。上述4个项目均未列入财政部批复的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三)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房租收入138.43万元未纳入预算。
2006至2007年,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将部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两年合计取得房租收入138.43万元,由其所属的北京风云卫星气象科技公司核算管理,未纳入该中心预算。
(四)部分所属单位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76.43万元。
1.2007年,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在“多轨道业务产品检验及效果评估”等4个项目中安排22.46万元用于其他业务支出和发放加班费,不属于上述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
2.2007年,国家气象中心在“基本气象业务运行维持费”项目中安排53.97万元用于该中心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业务支出,不属于上述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
(五)部分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低。
1.截至2007年底,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执行的“气溶胶辐射特性观测精度的定量评估和新的观测方法研究”等5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结余项目资金1191.93万元。
2.截至2007年底,国家气象中心执行的“部门应急平台技术研究与示范”等2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结余项目资金337.9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资金追回;对自行批复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房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并纳入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将不应由项目资金列支的支出调出;对部分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气象局应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批复,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和财政制度;认真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或转作他用;督促各所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应严格按规定纳入预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气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对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已将资金追回;对自行批复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房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已要求该中心将资金收回并纳入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分别调整了账务,并采取措施,加强项目执行中的预算控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对部分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已采取督办措施,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国气象局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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