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2月,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1915.61万元。
2007年,证监会本级及12个所属单位采取在其他应收款挂账、挤占公用经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等方式,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1915.61万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支出130.72万元。
2007年,证监会本级多计提工会经费77.80万元;所属新疆证监局和福建证监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支出共计20.01万元;所属黑龙江证监局和河南证监局提高开支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32.91万元。
(三)所属重庆证监局少计收入500万元。
2007年,重庆证监局未将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拨给的500万元经费作为收入核算。
(四)所属浙江证监局412.70万元基建专项资金支出不合规。
2007年,浙江证监局动用基建专项资金支付超标准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费等412.70万元。
此外,证监会及部分所属单位在固定资产采购、监管费罚没款收缴、专项资金使用以及上报以前年度津贴补贴标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对部分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动用基建专项资金支付超标准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费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改正;对在固定资产采购、监管费罚没款收缴、专项资金使用以及上报以前年度津贴补贴标准等方面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强化制度约束、规范预算支出,清理结余资金、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执法效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证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召开审计意见整改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派出机构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已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对部分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少计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调整了会计账目和开支标准;对部分所属单位动用基建专项资金支付超标准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着手整改;对在固定资产采购、监管费罚没款收缴、专项资金使用以及上报以前年度津贴补贴标准等方面存在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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