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海洋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海洋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海洋局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基本执行,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调整项目预算4165万元。
2007年3月,国家海洋局自行调整“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等项目预算415万元。12月,自行调整该局追加预算中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3750万元。
(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545.52万元。
2007年9月,国家海洋局本级在“海洋站和志愿船观测系统运行费”和“海监船舶飞机运行费”等项目经费中列支广东海洋渔业局等单位表彰费450万元。
2007年,国家海洋局机关在“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工程”项目经费列支局机关日常办公、交通等费用55.52万元;在“东海油气资源定期维权巡航执法”项目经费中拨付40万元给局机关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三)编报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造成预算资金1420万元闲置。
2004至2007年,国家海洋局每年均编报“我国重点海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决策支持系统”项目预算。因与该项目配套的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楼在2007年12月前一直未开工建设,故该项目也一直未能完全实施。2005至2007年,国家海洋局批复给该项目承担单位之一的北京教育培训中心1420万元预算资金,截至审计时一直未使用,造成了预算资金的闲置。
(四)少计固定资产409.30万元。
1994年,中国南极考察委员会(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前身)支付718.20万元购买了商品房。2001年,该资产产权被办至国家海洋局名下,但一直未登记纳入固定资产账。2006年,在资产清查中,国家海洋局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估价308.90万元将该房产纳入固定资产账,少计409.30万元。
(五)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少计其他收入32万元。
2007年,中国海监总队收到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协作费32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年末未转入其他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整项目预算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如确实需要调整预算项目,报财政部审批同意后调整;对编报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造成预算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停止申请预算资金,待实施条件具备后,再恢复预算编报;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计入账;对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少计其他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海洋局应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编制和批复预算,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和财政制度;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应认真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或转作他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海洋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对自行调整项目预算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等规定;对编报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造成预算资金闲置的问题,已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快了与项目配套的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楼建设进度,今年下半年项目资金即可根据合同陆续支付使用;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已按规定补计入账;对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少计其他收入的问题,该单位已按规定调账、计入收入。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海洋局已进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