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心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制定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市场研究所课题费上年累计余额及本年收支均未纳入预算管理。
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市场研究所课题费上年末累计余额6027.72万元,本年收入共计2985.3万元,支出2728.5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284.49万元,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长期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管理费收入255万元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共向11家所属和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255万元,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三)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441.81万元。
2007年,发展研究中心人员经费预算825.9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267.79万元,人员经费超预算挤占公用经费441.8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课题费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纳入预算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预算资金;对管理费收入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问题,要求纳入预算外资金账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按照预算法严格执行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研究中心应增强综合预算意识,加强社会课题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切实履行对所属部门财务监管的管理职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该中心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课题费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已会同财政部成立专家小组,研究课题费管理制度办法,正在进行整改;对管理费收入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问题,拟停止向所属和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对人员支出挤占公用支出的问题,表示将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今后严格执行预算。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发展研究中心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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