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公司定价的“绝对权力”
我国盐资源比较丰富,每年原盐生产能力约为4100万吨,其中食盐1700万吨。每年食盐计划指标约700万吨,在产大于销的格局下,计划成了食盐生产企业的“命根子”。有业内人士反映,每年的食盐计划会已演变为制盐企业的“公关大会”。
业内人士说,同样是氯化钠,争取到食盐计划就能“变身”,卖出每吨350元左右的价格;而作为工业盐出售,仅为每吨170元到200元。价格相差100多元,而计划指标由盐业公司“说了算”,生产企业获取计划指标并不完全靠产品的质量、成本,关键点在“跑计划、跑关系”。
在湖北省孝感某制盐公司和某盐化公司,记者了解到,每生产一吨工业盐,亏损约10元;但如果停产,设备会腐蚀,员工工资、设备折旧等无法解决。
一些企业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反映,盐业公司常常以控制食盐计划分配为“筹码”,在购进小工业盐时压低价格,食盐与小工业盐“搭配收购”,生产企业敢怒不敢言。
湖北应城某制盐公司负责人说,一些食盐计划比较多的生产厂家,借食盐计划作赢利的支撑,低价倾销工业盐,以挤垮其他企业,这其实是垄断导致的不平等竞争。
国资委助理巡视员、原国家经贸委盐业办主任陈国卫说,计划分配没有充分引入竞争机制,盐业公司的“绝对权力”缺乏制衡,容易滋生腐败。盐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索要回扣、变相收费、拖欠盐款等现象时有发生。
湖北省应城市是我国井矿盐的主产地之一。在应城市的某制盐公司,记者查看了湖北省盐业运销公司开给该公司的结算票,不含税每吨散盐价格为296.86元。该制盐公司销售负责人说,按物价部门规定,加碘散盐不含税每吨价格应为346.86元,但其中被分摊了50元“运费补贴”,生产企业的盐价等于被下压了50元。
一些地区私盐仍在泛滥
记者在广东省广州、东莞、湛江等地区调研时发现,巨大的获利空间使一些地区私盐屡禁不绝,一些人冒险购买私盐。
以湛江某市为例,该地区有16家集体盐场,年产量达2万多吨,但当地盐业公司的年收购计划不到1万吨,其余则“走私”到市场上。据知情人士透露,珠三角地区的用盐企业特别是食品加工类用盐企业,用盐来源上形成了“双轨制”:部分盐产品是出高价向盐业公司购买的,部分则是以较低价格直接从生产厂家拿货。
陈国卫说,私盐泛滥的正是改革尚未彻底的结果。“私盐”是指未进入盐业公司渠道进行销售的盐产品。私盐的来源构成,有三分之二来自正规企业。由于盐业管理失当,堵死了“正门”,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使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变成了“私盐”。
私盐泛滥在广东已被媒体多次曝光。2006年广东省的碘盐覆盖率为85%,全国倒数第四。
针对盐业公司垄断经营导致的巨额价差问题,中国盐业总公司新闻发言人王开文解释说,食盐从出厂价到零售价有一个价差,但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高的利润。盐业公司不但要付出仓储费用、执法成本,而且由于全省(区、直辖市)食盐销售是一个价格,还要额外付出边远地区配送的费用,这就是“抽中补边”,目的是让大家都吃上碘盐。
但广东省政府督察队负责人评论说,这种以碘盐覆盖率为借口阻碍盐业体制改革的意图正受到社会各界诟病。政企分开应该是改革坚持的大方向。要警惕改革在利益集团的阻力下走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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