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电网重点项目优惠政策问题。会议出台了《关于全省电网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问题的会议纪要》。
会议认为,近年来,湖南省电网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电力供应日趋正常。但今后一段时间内电网建设任务仍十分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确保电网重点项目的建设。
会议研究议定,今后5年,凡列入省重点工程的电网建设项目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权属调查及地籍测绘费、占用公路补偿费;项目建设使用了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的,免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开工前不预缴此资金和基金);建设单位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并采取了恢复措施的,免征水土流失防治费。二是防洪保安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按标准的20%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排污费按标准的30%收取;考古调查勘探费按标准的30%收取,如发现需要发掘的文物,考古发掘费按最低标准适当降低收取;耕地开垦费按标准的70%收取。三是省以下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各类收费一律免收。同时,会议还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在办理项目审批、报建等各种手续时,要简化办事程序,积极予以支持。(罗勇智 曹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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