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网站7月24日消息 2007年7月14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色股份)与内蒙古赤峰市人民政府签署合资合作协议。赤峰市市委书记杭桂林、市长徐国元等赤峰市委市政府领导;中国有色集团总经理、中色股份董事长罗涛,中色股份总经理王宏前,中色股份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谢亚衡等出席了本次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发起组建赤峰中色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下简称“赤峰中色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及办公地址在赤峰市。赤峰市政府以其持有的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铅锌金属矿山企业—白音诺尔铅锌矿全部资产和矿权作价入股,中色股份以现金入股,双方分别持股约47.7%和52.3%。
中色股份承诺,在赤峰中色公司设立后将建设以下项目:一是中色库博红烨四期10万吨电锌及其扩建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项目建成后赤峰地区电锌总产能达到30万吨;二是在资源条件许可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建设白音诺尔铅锌矿采选扩建工程,投资约3亿元,项目建成后日采选能力达到4000吨;三是白音诺尔铅锌矿10万吨电铅建设项目,投资约5亿元,项目投产后铅产能达到10万吨。
赤峰市政府将支持中色股份及赤峰中色公司在赤峰地区进行风险探矿工作,优先保证其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支持赤峰中色公司整合具备条件的有色金属矿山企业。赤峰市政府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调控赤峰铅锌矿山企业产品流向,严格控制铅锌精矿原料外流,保障赤峰中色公司的原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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