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
在我们国家,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大家有目共睹,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在短期贷款中,非公企业所占比重不足15%。
她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有所缓解的。
首先,表现在金融机构创新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产品,许多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相继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创新了金融服务,加大了信贷的比重。
其次,直接融资渠道有所拓展。过去中小企业是无法上市的,近年来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之下,重点畅通了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产权交易、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的渠道。2005年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开通以来,一些符合条件的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获得了上市融资的机会。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36家中小企业在深交所上市。同时,国家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设立与发展,积极推进典当、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这也解决和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三是,构建了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经筹集担保资金1232亿元,累计担保企业38万户,累计担保总额达到了8000亿元。
四是,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不足或缺失是影响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因素,为此国家重点建立健全了以企业信用登记、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和信用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将营造信用环境,推进企业信用制度与提升融资能力结合起来。
欧新黔说,下一步还要创新更多的方式,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谈道:“就目前实际情况看,中小企业融资在法律上、政策上没有更大的障碍,但在操作中和运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全国工商联在反映有关限制非公经济发展规定情况中提出,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存在一些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间接融资不利的限制性规定,表现在立法理念上,忽视了借贷行为的民事行为性质,对借贷双方的借贷行为,作了过多的强制性规定。另外,贷款门槛过高,对中小民企贷款形成很大的障碍。
现在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发资源产品,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就认为,碰到贷款问题,国家的一些鼓励性政策似乎就发挥不了作用。
比如,为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国家下发的《关于境外加工贸易人民币长期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周转外汇贷款贴息和人民币中长期贷款贴息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明确,国家给予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和运营的所有境内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但当企业向银行申请时,商业银行往往以贷款通则第20条第3款“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为由,拒绝贷款。
还有国家发改委、进出口银行出台《关于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政策的通知》是好,但进出口银行的申请条件比较高,程序比较复杂,一般民营企业其实很难申请到。
社会普遍认为,政府对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有待创新;银行在金融产品设计、信用评级、贷款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当然,企业提高自身资信度也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有中小企业4200万户,占企业总数99%,其与非公经济重合度高达95%。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限非”规定清理还将继续。今年3月开展的行政法规规章全面清理行动,将推动“限非”清理工作进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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