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在2009年9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争取到2020年,中国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显著下降,这是中国节能减排政策的一个质变。中国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能源强度”目标,要求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要比2005年降低20%,以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凸显的能源约束,以及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GDP能源强度是计算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量,是衡量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可指降低一定GDP产出的能源使用量(节能),或者一定量的能源生产出更多的GDP,当然,节能意味减排,客观上有降低能源对环境影响的作用,但该政策主旨还在于为满足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能源供给量,基本上是一个能源使用量的问题。
今年9月中国政府首次提出降低“碳强度”,体现了国家能源战略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转变。GDP碳强度计算一国在一定时期内,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即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对于能源强度而言,碳强度也受能源效率影响,但主要受能源结构的影响,因此,是一个能源质量(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问题。
与GDP能源强度一样,GDP碳强度还受宏观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技术水平、能源和环境政策等等。从能源强度到碳强度的目标约束变化,体现了中国能源政策将面临一个战略性的转变,即从“十一五”时期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主、今后将气候变化因素引入能源战略规划作为约束目标。
温室气体带来的全球变暖问题,与人类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这一点已基本在全球范围内达成普遍共识。随着该问题的日益严峻,如何实现低碳发展成为各个国家都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难题。中国作为目前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家,在新一轮哥本哈根谈判中将面临着来自国际社会,尤其是来自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的巨大压力。
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由于他们的能源结构相对“清洁”,低碳与节能关联比较密切。基于中国目前所处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共同推进的经济发展阶段,其能源需求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即与经济快速发展同步增长的高能源电力需求。对于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降低单位GDP碳强度很大程度上就是通过增加清洁能源,减少单位GDP煤炭消费量,这就需要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
任何积极的能源和环境政策都将有助于降低碳强度,但是,对于中国现阶段来说,如果清洁煤技术不能大规模商业化推广,那么,降低碳强度的关键是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降低能源强度,强调的是一定的经济生产总量基础上,减少能源使用总量,其值的降低并不必然意味着碳强度的降低,由于各能源资源种类的碳排放系数不尽相同,即使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但如果更多、更集中地采用高排放的化石能源如煤炭,那就会带来单位GDP生产碳排放量的增加而非降低。正如中国政府所提出的,如果能在“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20%,相当于实现15亿吨二氧化碳减排量,这是相对于某个假定能源结构而言的,如果能源结构中的碳排放大的煤炭比例增加了,能源强度对于二氧化碳减排的影响就会打折扣。
显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以降低碳强度为节能减排目标意义更为深远,主要是通过增加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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