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黄标车更新淘汰
加速黄标车更新淘汰是当前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的重点。按照第十五阶段通告要求,严格实行限行措施,并组织实施两个鼓励性的经济政策:一是黄标车淘汰的鼓励政策。北京市政府投入约10亿元,分两个阶段实施,从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5000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从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2000元,最低500元。二是“绿色车队”建设支持政策,北京市政府投入约5亿元,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底前购置绿标车辆的,给予1~2年贷款贴息。
进一步严格新车排放标准
组织有关单位制订国Ⅴ排放标准配套的车用汽油、柴油地方标准,论证并制订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为北京市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奠定基础。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机制
北京市将加强对年检场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队伍素质,改善监管科技水平,在扩大编制的基础上建立起高效灵活的市区两级机动车排放监管体系。
推动机动车污染控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
在总结10年来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找准机动车污染控制存在的瓶颈问题,认真进行梳理,以“大气法”为背景,完善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法律条款和相关规定,为制订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污染控制条例做准备。
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宣传力度 促进公众参与
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宣传力度,继续倡导“少开一天车”、鼓励“绿色出行”。宣传机动车污染危害和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促进广大车主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政府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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