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走在北京街头,我们都能看到车流不息,在享受现代化的同时,也感受到大城市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据交管部门统计,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60万辆。机动车产生的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大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北京市自1998年以来实施了15个阶段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始终是重点内容。通过不断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在用车管理,采取措施促进老旧车辆的更新淘汰,不断提高车用油品质量等措施,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建立法规标准体系。北京市于2000年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并自1998年以来,制定了21项机动车排放和油品的地方标准。
加快步伐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不断严格新车排放标准,先后于1999年、2002年、2005年和2008年执行了国Ⅰ、国Ⅱ、国Ⅲ和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每执行一次新标准,单车污染可减少30%~50%。为执行好新车标准,北京市环保局建设了国Ⅲ、国Ⅳ标准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室,并组织有关单位每年开展新车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符合性抽测工作。
加强燃油品质管理,不断提高车用油品质量。北京市积极改善油品质量,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油品标准,先后于2004年、2005年和2008年实施了国Ⅱ、国Ⅲ和国Ⅳ油品标准。通过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使所有在用机动车排放总量降低了15%~20%。同时,北京市要求车用汽油必须加入汽油清净剂,并实行油库清净剂添加备案制度。
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对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轻型汽油车和柴油车发放黄色环保标志。无有效环保标志车辆不能上路行驶。
加大在用车治理力度。对具备治理条件的25万辆化油器车(1995~1998年注册)进行了治理改造,改造后车辆排放接近或达到国Ⅰ标准,治理后车辆排放污染可以减少70%以上。2008年对7000余辆公交、环卫、邮政、旅游、省际客运、城市保障货运和建筑工程运输黄标柴油车进行了治理,削减颗粒物污染90%。
对高频使用社会车辆推广清洁燃料和替代燃料。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采取经济补贴方式提前更新老旧公交车和出租车,鼓励发展公共交通。目前北京市中90%的出租车、97%的公交车达国Ⅲ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公交车达到4000多辆。
加强在用车排放的监督检测。自1998年开始对上路行驶车辆尾气排放的路检路查工作。目前区县机动车排放控制执法人员编制达到700多人,并配备了22台激光遥感检测车。路检合格率从1998年路检约40%,增加到2008年路检90%以上。
加强对机动车检测场的监督管理。北京市自2003年对在用车实施简易工况法定期检测。目前全市共有230多条检测线,并建成I/M制度网络监管系统,对检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检测场进行查处,对群众举报的检测场进行重点监管。
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全力以赴减少污染排放。北京市于2008年6月30日全部按期完成1265座加油站(其中距离民用建筑50米范围内的加油站329座全部安装了后处理装置)、38座油库、102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油气回收治理每年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两万多吨。
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行措施。从2003年开始,黄标车禁止在二环路内行驶。从2009年1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五环路内行驶;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内行驶。
采取以上措施后,尽管北京市机动车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机动车增长速度持续居高不下,机动车污染控制压力巨大。今后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控制主要工作思路和要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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