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发改委的消息,2007年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升0.3%,同比上升3.4%,1—5月份累计上升2.9%。
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升0.3%,主要是受肉禽蛋价格上涨影响。其中“五一”节后猪肉价格快速、大幅上涨,并引发了鸡蛋、牛羊肉等价格不同程度上涨。5月份肉禽及其制品、蛋价格分别上升6.3%和5.5%,影响食品类价格较上月上升0.6%,成为推升价格总水平的主要因素。受中药材和液化石油气涨价、服装换季以及黄金周来临旅游和劳务需求增加影响,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居住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上升0.5%、0.2%、0.2%、0.1%和0.1%。因汽车、手机降价,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2%。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与上月持平。
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超过5%的省份有湖南(5.8%),在4%—5%之间的有黑龙江(4.8%)、广西(4.6%)、四川(4.6%)、青海(4.6%)、安徽(4.3%)、云南(4%)、甘肃(4%),3%—4%之间的有河南(3.9%)、贵州(3.9%)、陕西(3.9%)、内蒙古(3.8%)、天津(3.7%)、吉林(3.7%)、福建(3.7%)、宁夏(3.7%)、辽宁(3.6%)、江西(3.4%)、湖北(3.4%)、山西(3.3%)、山东(3.3%)、江苏(3.1%)、重庆(3.1%)、河北(3%)。
1—5月份累计,有16省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超过或达到3%,分别是湖南(5.3%)、青海(4.3%)、福建(4.1%)、广西(4%)、贵州(3.8%)、四川(3.7%)、云南(3.6%)、安徽(3.4%)、天津(3.2%)、江西(3.2%)、河南(3.2%)、宁夏(3.2%)、吉林(3.1%)、甘肃(3.1%)、黑龙江(3%)、新疆(3%)。
受肉蛋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较多,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我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调控,密切关注粮食(包括玉米和饲料)、猪肉、牛羊肉、食用油、禽蛋、蔬菜,以及煤炭、液化气、医疗、教育等市场价格动态,审慎出台政府涨价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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