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景区石牌坊外的售票处标志(11月26日摄)。(图片来源:新华网)
人民网郑州12月17日电(记者曹树林)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登封秘密运作少林寺2011年上市,今天下午,登封市人民政府给本报记者发来声明,称此事纯属失实报道。
登封市人民政府在声明中称,登封市人民政府与港中旅集团(在港中资企业)就嵩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合作的有关事宜,正在洽谈协商,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范围不会将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内现有16处18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林寺等文化遗产纳入合资公司进行经营。双方合作将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声明认为,有关“少林寺上市、贱卖国有资产”等消息,纯属失实报道。
据了解,近日登封市政府与港中旅集团就合作开发嵩山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提升嵩山文化旅游发展实力,进行了洽谈、交流,并初步达成一定共识。双方通过多次交流、沟通,初步达成合作共识,拟合资成立一家文化旅游公司,改善嵩山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文化旅游服务,将嵩山景区打造成全国乃至全球知名和有影响力的旅游景区和旅游目的地,使之成为河南省乃至全国的旅游名片。
双方合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作主要内容为景区经营、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景区延伸服务产品经营,重点打造和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建设多功能、综合型的旅游目的地。经协商,双方合作的范围不会将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内现有16处18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林寺等文化遗产纳入合资公司进行经营,不存在少林寺贱卖给合资公司及少林寺上市等问题。
在合作洽谈过程中,双方一致认为:此次合作,既有利于景区环境的改善和景区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利于登封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法规;既注意到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也更加关注传统文化的挖掘研究和展示弘扬;既充分尊重儒、释、道各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活动行为和宗教意愿,也将充分保障各宗教场所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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