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星期三)15时,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建设 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7月5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发布,请您给广大网友介绍一下这个文件的发布背景和主要内容。
[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好的,非常高兴由我来介绍这个文件发布的背景和主要内容。2006年5月,胡锦涛同志有一个批示,要求国家民委会同有关部门主持制定政策,支持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2006年6月,国家民委会同八个部委组成了联合调研组,在12个省区进行调研,形成了三份材料。从调研的情况看,我们感到胡锦涛同志的批示非常及时,也非常重要。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感到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这个工作非常重要,任务也非常紧迫,这和民族地区在文化方面出现的基本问题是相关的。
从民族地区的情况看,大概有这样几个问题。第一,有些地方外来文化商品大量的涌入,有些地方涌入的数量非常多,占到销售量的70%以上,甚至到80%。当然,这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形成的。
第二,在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这个事业出现了萎缩。比如说少数民族万人拥有图书量只有0.52种,人均只有0.3册,全国每万人图书量1.46种,人均5.2册,民族文字人均消费是1.12元,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消费水平。
第三,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濒临消失。
第四,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不足,人才匮乏。
我们分析这些原因既有历史的问题,也有现实的问题,既有经济层面的问题,也有教育层面的问题,同时也有整个大的背景上的问题,比如说在“五化”背景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问题是带有实践性的,在工业化的过程中,语言逐步都是从多走向少,文化趋同的现象也比较多。但是这样一种局面和我们十七大提出的“两大一新”号召还是不相适应的。所以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成为我们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全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贾庆林、李长春、回良玉、刘延东同志多次作出指示,中央领导的这些批示和指示,确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制定一个文件。第二,召开一次会议。第三,出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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