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7月2日电(记者德吉 拉巴次仁)在刚刚开放的布达拉宫游客服务中心里,几名内地游客正在观看用数字高清拍摄的布达拉宫介绍片。
这座能容纳近百名游客的服务中心是为疏导游客、缓解布达拉宫承载压力而设立的。“我们没有导游讲解,在这儿看介绍片,不仅能清楚地看到宫内的文物,还能了解它的历史背景。”来自北京的游客张女士说。
西藏不少旅游景点的文物属传统的土木结构或石木结构,多数系楼层建筑,通道狭窄,其抗震、抗踩踏能力弱,承载力有限。
青藏铁路开通后,大量游客乘火车进藏旅游,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也出现承载压力过重的问题。去年,西藏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250万人,2007年预计全区接待游客总数将突破300万人次。
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严格控制参观人数、精心设计参观线路、科学合理疏导参观流量的办法减缓这些珍贵而又脆弱的文物古迹的承载能力。对世界文化遗产布达拉宫,采取每天2300人的游客量限制。
记者近日在布达拉宫售票处看到,上午9时,售票处的窗口已经挂上票已售完的牌子。一名来自福建的游客李女士对此有些不满,但当记者告诉她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布达拉宫时,李女士表示可以理解。
为了缓解目前西藏旅游资源不足,游客过度集中在布达拉宫等重要文物景点的局面,文物部门将在完善文物单位防火、安全等必要设施配套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将各类文物单位开辟为旅游景点。
“青藏铁路开通后,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对西藏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正不断加大,加倍呵护西藏的民族文化遗产。”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加央说。
前不久,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草案中说,西藏县级以上政府未来除了要确保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外,还必须保证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还指出,为了有效防止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岩画等在内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流失,建议在文物所有权、标志说明、历史风貌保持等多个方面明确法律规定。
据自治区文物局负责人介绍,去年8月,西藏聂塘卓玛拉康、邦纳寺等8处文物单位晋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5月,自治区政府新批准了64处文物点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西藏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2处。
在过去20多年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累计投资了7亿多元,维修开放了1400多座寺庙、文物古迹和宗教活动场所,使这些古建筑得到了有效保护。“十一五”期间,还将对扎什伦布寺、大昭寺、桑耶寺等20多个文物单位进行维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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