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国际上对类似事件的认识是怎样的?
宋新潮:保护文化遗产,促进文物返还原属国,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正是这种共识的集中体现。
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一些国家通过国际合作追索非法流失的文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比如意大利政府从美国盖蒂斯博物馆、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成功追索被盗文物,德国向津巴布韦归还大津巴布韦遗址的皂石鸟,去年意大利从英国追讨回“一战”时期非法出境的文物,这些都在国际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
通过国际合作实现文物返还已成为世界范围的文化潮流。
记者:据我了解,中国是世界上文物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47个国家200多座博物馆中,中国文物不下百万件,而且大部分为精品。据专家推测,在全球,我国至少有数百万件文物流落海外。
宋新潮:我国流失海外文物的背景复杂,尤其是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中期的百余年时间里,我国文物散失毁坏严重。包括“英法联军”、“八国联军”在圆明园和紫禁城的疯狂劫掠;斯坦因、斯文·赫定等人借“文化考察”名义对我国西北地区的石窟、壁画和古文化遗址进行的肆意盗窃和非法挖掘;辛亥革命后清宫文物的流失;日本侵华战争也给我国的文化遗产带来了一场浩劫。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度告别文物大量外流的历史。但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国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又掀起一次盗掘、走私珍贵文物的狂潮。
记者:反对拍卖、依法追索是否是中国政府对非法出境文物的一贯态度?
宋新潮:没错。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并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有关保护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我们通过国际合作,依法从境外追索因劫掠、盗窃、走私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出境的文物。
记者:目前,对非法出境文物的追索情况如何?
宋新潮:中国政府为追索非法流失文物做了大量工作,并得到了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理解和支持。中国陆续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相关公约,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希腊、智利、塞浦路斯等国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通过国际合作多次成功追索了非法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现已追索回文物数千件。
比如,1998年从英国追索回从香港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3千余件;2001年从美国追索回被走私的河北曲阳五代王处直墓彩色石雕像;2002年与美国海关合作,收回被走私的93箱110件古生物化石;2003年从香港某拍卖公司依法索回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馆被盗的49件珍贵文物;今年又从丹麦追索回81组156件非法出境的文物。这些都是中国政府运用法律和外交手段,成功索回流失海外文物的例证。
记者:我注意到,已经追索回来的文物都是现当代非法出境的。对于那些在新中国成立前非法出境的文物,比如圆明园的文物,国家会采取怎样的方式促使其返回呢?
宋新潮:毫无疑问,也是依法索回。
促进文物返还原属国,是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文化责任,也是人类社会正义和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1995年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对被盗窃的文物追索和返还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在1997年加入这一公约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留具有追索被战争掠夺和被盗窃走私出境的文化遗产不受年限限制。
记者:也就是说,中国不放弃依法追索公约生效前,即1995年前非法出境文物的权利。那么无论何时,中国政府都有权索回那些被掠走的文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