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新潮:原则上是这样的。
记者:但是我了解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是1970年通过的,那就意味着在此之前被掠夺、盗窃和走私出境的文物并不适用这些国际公约。像此次将要拍卖的鼠首和兔首铜像都不在国际公约的适用范围内,依法追索似乎困难重重。
宋新潮:对这类文物依法追索,促使其返还原属国是国际共识,通常以个案形式进行处理。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流失出境文物也属这类情况。目前就二战文物的返还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在积极制定相关原则。我国政府积极支持国际社会的努力,并参与起草促进流失文物返还宣言等相关工作,表明我国追索非法流失境外文物的坚定立场,争取我国的合法权益。我们愿意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强相关的合作和探索,推动这一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记者:听说追索文物的花费有时甚至高于直接购买。为什么政府还要坚持用追索这种方式呢?这样做值吗?
宋新潮:这绝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不能以钱来衡量。坚决追索属于自己的文物,是中国珍视本国文化遗产的具体行动,是向国际社会的郑重宣誓,是国家对正义的主张,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如果以购买的形式使文物回归,那就等于承认了其出境的合法性。好比说,你的东西被偷了,去报案,借助法律迫使盗贼归还东西,这是合法的途径。如果不去报案,而是花钱把东西买回来,如此,无疑是对邪恶的妥协,甚至是纵容犯罪。所以国家绝对不可能出资购买。
记者:对于有购买意向的机构和个人,政府持什么态度?
宋新潮:中国政府对这部分海外流失文物一贯地不承认其合法性,正如前面说的,要让国宝通过合法形式回国。所以我们不赞成国内各博物馆购买这类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我们主张通过法律和外交手段,按照国际社会处理非法流失文物返还问题的法律框架和原则,依靠国际合作,依法追索。当然,我们也欢迎和鼓励国内外友好人士或机构,通过捐赠、归还等方式促成中国流失文物的回归。
记者:有消息说,11月5日—7日,这批文物将在美国洛克菲勒中心进行预展。如果这两个兽首没有出现在预展上,是否就意味着它们将不参加拍卖?
宋新潮:我们还不能完全这样认为。对于这两件文物的拍卖,国家文物局将继续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我们希望通过贵报表达中国政府始终如一的立场:被劫文物岂能拍卖!依法追索才是合法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