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我想让大家认识到除了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追讨、民间组织或个人出资回赎外,索回海外流散文物还存在第三条途径。”
一场引人关注的诉讼
这几天,刘洋律师感到十分焦虑。
52岁的刘洋是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6月22日,刘洋以原告身份向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一名住在美国洛杉矶的西班牙裔男子。刘洋称,今年年初,该男子在美国洛杉矶中美收藏家协会透露,上世纪三十年代,他的先辈在中国期间,以2块大洋的代价,唆使洛阳市龙门镇当地农民,从当时无人看管的龙门石窟里盗取了两颗佛首,后辗转运到美国,并长时间放在院落里。现在,该男子要求对这两颗佛首的价值进行鉴定、估价,并委托有关机构出售。
在起诉书中,刘洋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以非道德手段从龙门石窟攫取的两颗佛首。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一事件被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并被称为“中国首例以个人名义提起的文物追索诉讼”。
立案之后的这段时间,刘洋得到了很多相识和不相识的人的支持。河南洛阳的杨敏华律师给他打来电话,表达了希望在本案中担任刘洋代理人的意愿。杨敏华也是一位有多年执业经验的老律师,与刘洋同龄,而且两人同为民革党员。经过愉快的沟通,刘洋欣然与杨敏华达成委托协议。
7月2日,刘洋接到一个越洋电话。打电话的是现居美国的华裔张一臣先生。张先生在电话里表示了对刘洋的支持,并且告诉他一个有借鉴意义的案例:原告是一名犹太人,他的祖父在二战期间被纳粹分子迫害,家产被充公。半个多世纪后,这名犹太后裔在芝加哥的一位收藏家那里见到祖父收藏的两幅油画,遂向芝加哥当地法院提起诉讼。2004年,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要求被告返还油画。
张一臣的这个电话让刘洋很受鼓舞。
一份翔实的起诉计划书
毕竟是“第一次吃螃蟹”,刘洋首次以个人名义提起海外文物追索诉讼也在法律界引起了一些讨论。比如时效问题、原告主体问题、被告身份如何确定的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以及诉讼中可能遇到的法律疑点,刘洋很早就开始思索了。
2002年夏,刘洋在海南见到了一个英国朋友,对方告诉他:一位埃及的执业律师为了一件文物,以大英博物馆为被告提起了公益诉讼。因为刘洋一直对文物收藏有特别的兴趣,所以这件事给他的震动很大。2004年,刘洋制作了第一份追索国外流散文物的起诉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年9月,形成了一份长达19页共有七八万字的《起诉计划书》。
在刘洋出示的《起诉计划书》中,记者看到,这份计划书分为前言、说明、正文和结束语四部分。为了更清晰地分析各种问题和表达方便,刘洋的诉讼计划案采用了问答的方式。刘洋预先设计了众多在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比如:国家对流失文物享受怎样的权属?受不受时效的影响?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生效前盗取、掠夺文物行为的认定是否有溯及力?年代如此久远,当事人大多辞世,诉讼证据问题将如何解决?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正文的主体内容。正文分12点,刘洋分别就受诉法院的选择及管辖权、时效、原告主体资格、被告身份如何确定、法律适用、国家财产继承等法律问题阐述了自己的想法。在记者看来,这已经不仅是一份单纯的起诉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也为同类诉讼的进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诉讼策略。
在向洛阳市中级法院递交诉状时,刘洋同时提交了自己的起诉计划书。就是这份特别的起诉计划书打动了洛阳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的法官。
在焦虑中等待
立案的时候,刘洋还提交了一份诉讼保全申请书。如果能够拿到洛阳市中级法院出具的同意诉讼保全的裁定书,刘洋就可以持此裁定书到洛杉矶当地法院申请司法协助,执行中国法院生效的裁定书。如果被盗佛首能够及时被扣押,对以后的诉讼是十分有利的。而在此前,刘洋只能通过洛杉矶的私人侦探了解情况。可是,他付给私人侦探的前期费用已用尽。
在接到张一臣先生的电话后,刘洋产生了赴芝加哥详细了解那个判例的想法。美国的一个书画家研究会也向他发来邀请函。有了这封邀请函,刘洋就可以向美国驻华大使馆申请签证。
办签证的工作进展顺利,但是近日,法院那边却传来不利的消息。杨敏华律师告诉刘洋,法院内部对刘洋的诉讼主体资格有不同意见。这就意味着这个案子可能出现两种相反的结果:驳回起诉或者同意原告诉讼保全的申请。
这正是刘洋焦虑的原因所在,如果起诉被驳回,那么此前所做的所有调查和准备都付之流水,接下来的美国之行也就没有意义了。
虽然他对这个案子的结果难以判断,但是对于通过诉讼索回流散文物这种途径,他始终充满信心。“我希望通过一个成功案例的出现,推动一个民间追索流散文物的诉讼浪潮的出现。我最怕这个案子热闹一阵后就没有声息了。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都想让大家认识到除了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追讨、民间组织或个人出资回赎外,索回海外流散文物还存在民间公益诉讼这第三条途径。”(郑键 郑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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