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联合宣言——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
(二00三年十月八日,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一、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回顾了近年来双方关系的发展历程,一致认为,自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会议联合声明》发表以来,中国与东盟关系取得了迅速、全面、深入的发展,双方已成为重要合作伙伴。
(一)政治上,双方相互尊重领土主权完整和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在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精神指导下,中国已与东盟10国分别签署着眼于双方21世纪关系发展的政治文件。2003年10月,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说明双方政治互信进一步增强。
(二)经济上,双方取长补短、互利合作,相互联系与交往不断深化。以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与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双方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2002年,双方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推动双方经济合作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扩展。
(三)安全上,中国与东盟积极实践通过对话增进互信,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议,通过合作实现地区安全的理念。为确保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双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同意为最终实现上述目标而努力。双方发表《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在跨国问题上积极开展合作,开辟了安全合作的新领域。
(四)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上,中国与东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双方共同推进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东盟地区论坛、亚洲合作对话、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欧会议、东亚—拉美合作论坛等区域和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健康发展。双方在共同关心和关切的问题上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中相互理解、支持与配合。
二、我们对双方互利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深感欣慰,一致认为,中国与东盟关系发生了重要、积极的变化。双方在共同关心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广泛、实质性的合作。双方强调,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发展对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与合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当今,世界正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中国与东盟这两个亚太地区的重要伙伴加强合作,符合双方当前和长远利益,对本地区的和平与繁荣也是有益的。为此,我们一致同意,中国与东盟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
四、我们宣布,“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目的是,通过在21世纪全面深化和拓展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关系,培育睦邻友好,加强互利合作,为本地区的长期和平、发展与合作做出更大贡献。它是非结盟性、非军事性和非排他性的,不影响各自全方位地发展对外友好合作。
五、我们重申,中国与东盟合作将继续以《联合国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为指导,以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及双方已签署的各领域合作文件为基础。
六、我们同意,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是全面和面向未来的关系,重点是加强在政治、经济、社会、安全以及国际和地区方面的合作。为此,我们决定:
(一)政治合作
1、加强高层往来与接触,巩固和深化双方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更加有效、充分地发挥各层次对话与磋商机制的作用。
2、以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互信,为双方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3、就中国加入《东南亚无核区条约》议定书保持磋商。
(二)经济合作
1、充分发挥市场互补性,保持双方经贸关系快速发展的势头,以实现在2005年双方年贸易额达到1000亿美元的目标。
2、加快推进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双方经贸合作的重要支柱,应确保在2010年前顺利建成,并帮助东盟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有效参与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并从中获益。
3、进一步深化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等重点领域合作,积极制定并落实有关中长期合作规划。
4、支持各自促进增长与发展的努力。中方承诺坚决支持东盟缩小发展差距的努力,并愿帮助东盟新成员国缩小发展差距。为此,中方将加大对“东盟一体化倡议”的投入,支持各项次区域合作,包括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的东盟东部增长区、东西走廊计划和柬埔寨、老挝、越南三国的“增长三角”在内的次区域合作。东盟也准备参与中国的西部大开发。
(三)社会合作
1、落实2003年4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关于非典型性肺炎问题特别会议精神,加强公共卫生合作,将建立10+1公共卫生合作基金,启动10+1卫生部长会议机制。
2、进一步活跃科学、环境、教育、文化、人员等方面的交流,增进双方在这些领域的合作机制。大力加强旅游合作,深化人民之间的了解与友谊。
3、重视并加强青年交流与合作,建立10+1青年部长会议机制,扩大双方世代友好的基础。
(四)安全合作
1、加快落实《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积极拓展和深化相关合作。
2、适时举行中国与东盟有关安全的对话,以增进相互了解,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3、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讨论并规划后续行动的具体方式、领域和项目。
(五)国际和地区事务合作
1、就重大地区和国际问题进行合作,以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并维护联合国的权威与中心作用。
2、在东盟地区论坛框架内保持紧密的协调与合作,促进论坛健康发展。中国支持东盟在东盟地区论坛中发挥主要推动作用,支持东盟根据各方舒适程度,循序渐进地推动东盟地区论坛重叠阶段向前发展。
3、以东盟与中日韩(10+3)为主渠道,推进东亚、亚洲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
4、进一步推进亚洲合作对话、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欧会议、东亚—拉美合作论坛,及其他区域、跨区域合作规划。
5、促进自由、公正的全球贸易和经济全球化中的均衡发展。中国坚定地支持老挝、越南尽早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6、尊重亚太地区的多样性,特别是各国发展道路、安全关切、价值观和文化传统的差异,共筑包容、开放的地区合作与发展环境。
7、根据本地区乃至全世界的迅速发展,在必要时对本宣言进行阶段性审议。
鉴此,我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联合宣言》。
2003年10月8日签署于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
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 |
温家宝(签字) |
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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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国首相
洪森(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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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
梅加瓦蒂·苏加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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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总理
本南·沃拉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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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总理
马哈蒂尔·宾·穆罕默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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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联邦总理
钦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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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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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国总理
吴作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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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王国总理
塔信·钦那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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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
潘文凯(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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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加入书(译文)
(二00三年十月八日,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有鉴于1976年2月24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签署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于1987年12月15日和1998年7月25日曾经第一和第二修改议定书的修订;
有鉴于上述条约第十八条第三段,被上述第二修改议定书第一条修正为:经东南亚所有国家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同意,东南亚以外的国家也可加入;且
有鉴于东南亚所有国家已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加入;
现在,因此,在考虑了经议定书修订的上述条约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此加入,并忠诚的履行和执行其中包含的所有规定。
为见证此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签署本加入书。
2003年10月8日于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交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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