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未雨绸缪
专家表示,“十五”期间,全省流通业取得明显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对流通业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政策引导力不够,行业和地区发展不平衡,企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0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5个,超过500亿元的城市10个。
而一个最有利的条件是,“十一五”时期广东省将跨越人均GDP3500美元的经济发展阶段。在此阶段,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总量扩大,消费热点转向、消费质量提高,并且,服务消费比重将增大,而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更加明显。
连锁经营比重加大发展数字:50%、40%、15%
根据《规划》,到2010年,商业服务业的连锁经营店铺,占社会商业服务业网点的比重达到50%以上;连锁经营企业销售(营业)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达到40%以上;消费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达到15%以上。
“对比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我们发现,现代商贸流通领域将基本上被连锁经营取代,可谓无处不连锁!”孙雄说,将实现2010年连锁经营企业销售(营业)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40%以上,连锁经营店铺占社会商业服务业网点的比重达到50%以上的目标。
《规划》显示,连锁经营在部分行业的销售(营业)额比例是:食品、副食品、家庭日用品、杂货行业,达到40%以上;药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行业,达到50%以上;家具、家居用品、建材、书报音像制品、文化办公用品行业,达到60%以上;服装服饰、钟表眼镜、金银首饰行业,达到70%以上;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汽车、汽车用品、加油站行业,达到80%以上。
另一方面,连锁店铺的空间覆盖目标分别是:农村乡、镇、街道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连锁店铺要占30%以上;县、区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连锁店铺要占4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连锁店铺要占50%以上;广州、深圳以及珠江三角洲10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连锁店铺要占60%以上;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购物中心和商场,连锁经营的店铺要达到80%以上。
科学发展购物中心发展数字:3万、10万、100
针对前一两年各地盲目发展大型购物中心出现的问题,《规划》用“科学”发展来概括未来五年的导向———“按照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状况,规划、投资、开发一批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休闲一体,建筑风格独特、设备功能齐全的购物中心,连带周边的商铺、街铺、商业步行街,构建城市中心商业、区域商业的核心亮点。”
广东省经贸委专家表示,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街道,其它地区县、区中心商业区,将规划和建设3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大型商场或商业步行街,营造区域地标式的商业中心。“广州、深圳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各个组团城市,将规划和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并结合当地人文历史资源、强势产业和特色产业,营造省内外以致海内外知名的零售商业圈。”
而在农村商业和社区商业方面,《规划》认为,将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契机,引导有实力的连锁企业,采取直营、特许经营和销售代理等方式,发展乡镇超市连锁经营和村级放心农家店,延伸销售网络,进入农村市场。到2010年,建成县级配送中心100个、乡镇级农家店600个、村级农家店15000个,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经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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