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显示,截至2010年1月14日,我国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五大类旧家电500.9万台,销售五大类新家电448.7万台,销售额达176.7亿元,已经完成政策制定的初步效果。
去年6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9个省市展开。根据“以旧换新”的政策要求,针对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脑5类家电,交售旧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10%的补贴优惠,最高补贴400元,而旧家电不需进行年限、品牌、型号的界定,回收后一律报废拆解。由于国家为消费者给予10%的售价补贴,优惠力度明显,不仅大大促进了家电更新换代的速度,扩大了消费,而且完善了回收渠道,大力推动了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受到不少消费者和企业的追捧。
另据了解,由于拉动效果显著,国务院决定2010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并扩大实施范围,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记者牛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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