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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三)建立道路运输应急资金保障制度
1.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专项资金
利用燃油税增量资金或车购税,设立道路运输行业应急运输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国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及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专用车辆购置补贴、车辆GPS等通讯设备购置和安装、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国家重大应急运输事件的征用补偿等。并通过项目扶持、人才培养等方式,引导和推进地方道路运输应急体系的发展。
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积极同财政部门协商,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专项资金,建议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应急运输保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合理测算单一科目支出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设定预算额度,明确具体开支范围,预算不足时按有关规定申请追加调整。同时争取采取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应急资金压力。同样,专项资金的支出主要用于地方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车辆GPS等通讯设备购置和安装、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地方应急运输事件的征用补偿等。
2.建立道路运输应急征用补偿机制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保障的资源征用补偿赔偿机制,切实保护被征用方的合法权益和参与应急保障的积极性,形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长效机制。制定应急运输车队购置应急运输车辆和应急装备、组织应急运输培训演练、客货运输站场等基础设施应急功能建设补助制度,对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运输车辆征用、集结地占用、车辆维修、人员食宿、燃油消耗、通讯联络、调度管理和车辆、物资所有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医疗抚恤等进行合理补偿。
应急运输补偿标准:在相关单据明确的前提下,客车按照实际完成的旅客周转量与当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货车按照实际完成的货物周转量与当地市场平均运价,运输周转量难以统计或应急运输车辆处于待命状态的,按照当地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与实际征用天数实行定额补偿;车辆维修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人员伤亡按照国家有关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执行。
应急运输补偿经费的核定与发放: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由具体负责运输车辆调度指挥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应急运输车辆实际完成的运输周转量或征用天数进行汇总,提出应急运输补偿资金建议及相关运输调度单据或证明、合同,经审查核实后,依据上述补偿标准,向财政部门提交应急运输补偿资金申请,协调及时拨付补偿资金。补偿资金下达后,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具体资金发放形式、时间期限和领取地点等及时公布,确保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核,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建设
1. 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
按照“平战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建立国家和地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构建道路运输应急能力保障体系。
(1)建立国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
以省为基本单元,与交通战备运输保障相结合,构建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队伍建设主要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为主,交通运输部利用道路运输应急专项资金对车队专用车辆的购置予以补贴。充分利用道路运输市场运力资源,按照市场规则,依托大型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应急运力储备,保证重大应急保障先期运力起动迅速、及时,提高道路运输应急处置效率。该车队不但负责应急状态下的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同时要满足国家战备物资运输的需要,真正锻造一支“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过硬应急保障队伍。
队伍构成:考虑到道路运输尤其是道路货运市场化程度高,经营主体分散,应急集结困难的特点,国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以货运车辆为主,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客车。车队的运力结构能够满足战略物资、战备物资、军事物资、救灾物资以及人员运输的要求。应急运输车队数量要求各省(区、市)原则上不少于300辆,其中包括100辆客车,80辆厢式货车(8吨左右),60辆大型普通货车(20吨左右),20辆平板拖车(30吨位以上),20辆自卸车(20吨左右),20辆危险货物运输车;在此基础上配备2台应急通讯车,10部海事卫星电话,2辆加油车,2辆应急照明车和2辆应急维修车。
队伍管理:在日常状态下,国家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正常从事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在应急状态下,由省级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中心负责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交由全国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指挥和调度。通过为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和通讯设备,利用应急指挥平台实施对保障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强化对保障车辆的动态监管和适时调动,保证保障第一批100-150辆车辆能在1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其余车辆能在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2)建立地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
以地市为基本单元,分别组建道路客、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应急队伍组建应尽量依托实力较强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达成突发事件运力调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企业的利益。
队伍构成:市级应急运输队伍数量要求各省(区、市)原则上客车不少于50辆、货车不少于100辆,其中客车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类型等级,货车要兼顾普通货车、厢式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大型平板车及各类大、中、小车型,并依照1:1.2的比例配备驾驶员及相应的维修人员,具体组成由各市依据辖区内突发事件特点和地域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同时为市级应急指挥调度中心配备1辆应急通讯车、2~3部海事卫星电话;2辆加油车,2辆应急维修车、1辆后勤保障车、1辆应急照明车;救援物资的数量根据应急队伍人员和车辆规模配备。
队伍管理:免费为纳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的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强化对保障车辆的动态监管和适时调动,提升行业和企业对保障车辆的监控调度指挥能力,以适应应急运输保障的需要。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走访、开展应急运输演练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应急车辆所在企业的主体作用,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应急运力充足、车型结构合理、技术状态良好;要重视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建立和完善数据库,加强车辆和人员的动态管理,发生变更时按年度更新。
各级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车队驾驶员、押运员、维修技术人员等应急运输人员由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好,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年龄在20-50岁的人员组成。
(3)合理布局应急集结地和维修点
以客货运输站场为依托,合理布局应急运输队伍集结地,继续完善客货运输站场停车、食宿、维修、调度、加油、物资储备等应急功能;充分考虑集结地和运输途中车辆维修需要,合理布局应急维修点,结合辖区内维修市场情况,指定具备一定实力的维修企业纳入应急体系,组建应急维修救援队伍。各维修企业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预警、应急准备,做到设备、人员到位。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辖区域内的应急运输队伍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建立部、省、市三级应急运输资源基础数据库和调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