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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和《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落实“三个服务”、建立现代道路运输业为根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以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管理资源等基础性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交通为主,部门配合。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确保相关人员和物资的及时运输。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国联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超过当地应急运输保障能力的,按规定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支援,涉及跨省应急运输或需要其他省(市、区)支援的,由交通运输部统筹协调,必要时实行全国联动。
——平战结合,快速反应,有序运转。将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与国防交通应急运输体系相结合,实现体系同一、资源共享、管理联动。依照“平时运营、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有关要求迅速启动,并保证道路运输应急工作有序开展;遇有战争征候或平时军事行动需要实施交通运输保障时,应按照国防交通民用运力动员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依法征用,统一调度,合理补偿。在应对突发事件等紧急状态下,可依法征用运输车辆和相关物资,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调度指挥。对于被依法征用的运输车辆和相关物资产生的费用,从道路运输应急补偿资金中予以补偿;造成人员伤亡的,参照国家有关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执行。
(三)建设目标
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操作性强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建成组织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力的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分级响应、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应急运行机制,建成功能完备、信息互通、处理有效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成统一指挥、专兼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形成较为完善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我国道路运输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和效率。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体系
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完成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针对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分门别类地科学制定应对性较强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和专项处置预案,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主要应涉及以及几个方面: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海啸、水灾、旱灾、雪灾等;
公共安全事件,如战争、恐怖袭击、放射性物质及化学危险品泄漏等;
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
经济运行安全事件,如煤炭、石油、粮食、化肥、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物资、人民生活必需品运输紧张,春运等客运高峰期客运运力紧张等;
国家组织的重大社会活动,如大型会议、大型体育活动等。
应急预案应涵盖组织机构、通信联络、预测预警、响应处置、信息统计与发布、善后处理、工作评估、监督管理等方面,要对各类机构的职责权限、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响应流程和集结时效、处置技术与手段、安全防护措施等加以细化和明确,同时注重与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二)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部、省、市、县四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
1.建立全国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国家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制定国家道路运输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预案。
国家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国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中心。由道路运输司司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司长任副总指挥,车辆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其他相关处室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与应急组织工作。全国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具体负责对同时负责全国重大应急事件中重点营运车辆的日常管理与监控,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和协调,各项应急管理政策的实施,以及检查指导地方道路运输应急工作。
2.建立地方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完成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运输保障任务。负责制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规划、政策和预案,协调落实应急运输日常工作经费,建立应急运力征用补偿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决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下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立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以下简称指挥调度中心),作为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日常办事机构。地方各级指挥调度中心由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主要领导任指挥长,负责客运和货运管理的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地方各级指挥调度中心日常状态下的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制定道路运输应急工作制度;
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与监控;
组建应急运输队伍;
加强应急运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
开展应急运输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就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及其它相关信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上报。
在应急状态下,指挥调度中心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权限具体职责包括:
负责接收、处理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信息和协作部门相关信息;
向应急运输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变更或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应急运力的征用和统一指挥、调度;
各类应急处置信息的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
此外,在应急状态下,必要时指挥调度中心可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时的车辆征集、车辆调度、后勤保障、信息统计等具体工作。
指挥调度中心可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道路运输行业及其它相关行业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运输政策制度、应急预案、应急预警以及具体实施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