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和目标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增进国际合作,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如下原则:
——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气候变化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必须在发展过程中解决。要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促进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发展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这是《气候公约》的核心原则。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责任,但是由于各国历史责任、发展水平、发展阶段、能力大小和贡献方式不同,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累计排放和当前高人均排放承担责任,率先减少排放,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发展中国家要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中,采取积极的适应和减缓措施,尽可能少排放,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减缓和适应并重。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减缓是一项相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紧迫,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减缓与适应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平衡、同举并重。
——公约和议定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渠道。《气候公约》和《议定书》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目前最具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框架。应当坚定不移地维护《气候公约》和《议定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核心机制和主渠道的地位。其他多边和双边的合作,都应该是《气候公约》和《议定书》的补充和辅助。
——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转让。应对气候变化要靠技术,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和支撑。发达国家有义务在推动本国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的同时,促进国际技术合作与转让,切实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承诺,使发展中国家拿得到所需资金,用得上气候友好技术,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全民参与和广泛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需要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中国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参加和公众自愿行动的社会氛围,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的全球环境意识。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必须通过全球的广泛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解决,中国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和参与一切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2007年6月中国政府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即: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取得新的进展,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较大提高,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充分发挥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
——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等措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到2010年,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包括大水电)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
——通过强化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政策,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氧化亚氮排放治理等措施,控制工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力争使工业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
——通过继续推广低排放的高产水稻品种和半旱式栽培技术,采用科学灌溉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开发优良反刍动物品种技术和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等措施,加强对动物粪便、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加大沼气利用力度,努力控制甲烷排放。
——通过继续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农田基本建设等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到2010年,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20%,实现年碳汇数量比2005年增加约0.5亿吨二氧化碳。
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通过完善多灾种的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行动机制,加强极端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到2010年,建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提高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和减灾能力。
——通过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调整种植制度、选育抗逆品种、开发生物技术等适应性措施,到2010年,力争新增改良草地2400万公顷,治理退化、沙化和碱化草地5200万公顷,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
——通过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管,继续开展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实现90%左右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重达到16%左右,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0万平方公里,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万公顷。
——通过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强化节水和加强水文监测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减少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节水型社会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基本建成大江大河综合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全面提高农田抗旱标准。
——通过加强对海平面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以及对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监管,合理利用海岸线,保护滨海湿地,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不断加强红树林保护和恢复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实现全面恢复红树林区,提高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
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通过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研究,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研究分析方法,加强对相关专业与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使气候变化研究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有效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政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技术转让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在能源开发、节能和清洁能源技术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加快先进技术产业化步伐,提高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水平,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增强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
——通过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和手段,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在全社会基本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民保护气候意识,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企业、公众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机制等措施,逐步形成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适应的、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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