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关于如何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我们知道,专利法的核心价值在于鼓励和保护创新,这也是我们立法的一个根本宗旨和目的。确实,近年来滥用专利权的现象在我们国家逐渐地增多,有些企业的实际利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有的影响还很严重。因此,在这次修改的过程中,要求对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加以规制的呼声也比较多。这次修改有些条文也体现了这个精神。比如增加了“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害专利权”的规定,这样就防止有的企业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将现有的技术申请专利,然后用于打击竞争对手的行为。
2008-12-27 16:23:02
之所以在法上没有明确写上“防止专利权的滥用”,主要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有一种意见认为,在保护和防止滥用之间,要有一个平衡。现在主要的问题还是保护不够的问题,其次才是防止滥用的问题。再一个,对专利权滥用的规制还要同其他的法律相衔接。比如去年通过的反垄断法,就在这方面作出了规定,就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据我们了解,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滥用方面,更多的是适用反垄断法及相关配套的制度。谢谢。
2008-12-27 16:33:39
我想问两个关于防震减灾法的问题。第一,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以后,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未来是否要制定相关的实施条例?第二,防震减灾法第52条中取消了一审稿中关于新闻媒体发布震情信息的规定,我不知道以后新闻媒体在发布震情方面和今年四川地震报道有什么区别?谢谢。
2008-12-27 16:33:53
这次防震减灾法的修订是在总结法律实施十年来的经验基础上,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全面的修改、完善。这次修订,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指导思想,坚持突出重点、全面防御的发展战略,坚持防震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这次法律的修订,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防震减灾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体现了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和专家的意见,也体现了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和地震灾区百姓的意愿,体现了所有参与法律修订和审议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共同智慧,也体现了近年来防震减灾工作的成功经验。防震减灾法的修订,强化了政府职能、强化了部门职责、强化了社会参与、强化了条件保障、强化了科技支撑、强化了法律责任。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必将对促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2008-12-27 16:34:07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防震减灾法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防震减灾法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同时也在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共同抵御地震灾害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贯彻实施好防震减灾法,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切实将这部法律宣传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宣传这部防震减灾法的开始。我们地震部门将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这部法律的宣传工作。第二,地震部门将按照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地贯彻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第三,我们地震部门将与其他政府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不断增强我国防震减灾的整体能力。第四,各级地震部门将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府加强对法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社会监督,共同依法促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关于配套的法规,现在防震减灾法已经有四个配套法规,有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由于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施行较早,我们准备从明年开始对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进行修改。
2008-12-27 16:34:19
我回答第二个问题。涉及到草案当中原来有一句话,即“新闻媒体应该及时、准确报道地震震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这一规定原来是一个义务性的规范,而不是授权性的规范。另外,今年汶川地震有一个经验,我觉得媒体在汶川地震震情,包括抗震救灾进展情况的报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有些新闻记者是在第一时间,冒着余震和生命危险深入到第一线,通过各种各样的报道方式使全国人民都能够了解到地震的情况,对于我们凝聚全民族意志,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起了很大作用。我刚才说了,它不是授权性的规范,而是义务性的规范。义务性规范,对于地震震情灾情来说,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因为地震的震情和灾情是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来归口管理,统一、准确、及时发布。媒体在报道震情和灾情的时候,也是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来统一发布。所以这条删掉,实际上并不会影响新闻媒体对有关震情信息的发布。而且我们也相信,新闻媒体这方面的工作将会做得更好,为我们的防震减灾工作作出更多的贡献。
2008-12-27 16:34:34
在修改的过程中有很多地方都提到了新闻媒体,比如第44条第4款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因为新闻媒体的宣传当中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准确、及时,不仅局限于震情、灾情,对任何一项新闻报道这都是一个基本要求。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条款删掉不影响新闻媒体将来对震情、灾情,以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的报道。另外,我还想特别强调一点,新闻媒体在报道震情和灾情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来报道。
2008-12-27 16:36:11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请简要介绍一下专利法此次修改在促进自主创新和加强专利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体现。第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将有哪些举措来落实专利法的这次修改?
2008-12-27 16:43:15
专利法这次修改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有利于我们国家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大力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因此,专利法修改从各个方面来讲,都是围绕这个目的来进行的。比如说我们对授权标准、对权利保护等方面的修改,从各个不同层面都体现了对发明创造和自主创新的鼓励。这是我们整个专利法这次修改的核心。第二个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因此专利法的修改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来讲是一件大事情。我们已经非常明确将在明年10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生效前,做大量准备工作。包括,第一,我们还有一些配套的行政法规需要制定或修改。比如现在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要改为“专利法实施条例”。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有很多规章都需要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我们还要大力地宣传和普及修改后的专利法知识,让我们的创新主体、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律师能够及时地正确理解专利法。这些措施加在一起,就是我们需要为专利法的实施所要进行的工作。虽然有10个月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谢谢。
2008-12-27 16:43:29
离专利法上次的修订已经过去了八年,为什么八年才修改这部法律?我们的专利制度日益更新,我想问一下,今后修改的频率会不会加快一些?针对专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专利法也进行了一些修改,但是还有一些问题,比如说专利代理人的地位,专利事务所的地位,这些问题都没有体现,这是出于什么考虑?我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一些企业对加强行政执法的呼声很高,这次在专利法第64条也有所体现,那么在具体的实施中如何正确处理专利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关系?大家觉得专利都非常高深,在科普方面有没有具体的举措?谢谢
2008-12-27 16:51:20
专利法从1984年通过以后修改了三次,巧合的是每次都正好间隔八年。法律修改不会有几年修改一次的约束,主要是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是成熟,立法的条件是不是具备。关于专利代理人地位的问题,在修改过程中也有不少人提到过这个意见,特别是一些从事专利案件的律师和一些专利代理人。后来主要是因为已经有国务院颁布的专利代理条例,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取得、管理和执业都作了规定。专利法主要还是调整专利权的授予、保护这样一些基本的关系,具体的内容很多还需要由具体的行政法规来补充。
2008-12-27 16:51:56
关于第64条的问题。这是这次修订增加的一个内容,我们国家在专利保护当中,是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两条轨道并行运作,这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个办法,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优势。既然行政保护要作为司法保护的一个重要补充,在相应的执法权限方面,就应该赋予执法机关一定的权力。在这个问题上,因为过去的法律规定得不够具体,在执法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被动,特别是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的时候,专利、工商和版权部门一起参与执法,但是法律所赋予的执法权限又不尽一致,这方面也影响了执法工作,所以这次增加了这个规定。
2008-12-27 16:55:52
说到专利,可能有些人觉得有些神秘,经过20多年我们专利制度的施行和专利制度的逐渐普及,其实这种神秘感远不像过去那样明显。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毕竟在我们国家只有20多年,与西方国家一百多年、两百多年的历史相比,时间是很短的。因此,在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纲要中就明确地提出,要大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民众自觉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善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要努力地提高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因此,关于宣传普及这方面的工作,将是国务院知识产权部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特别是配合这次专利法的修改,我们一方面是普及知识,同时还让公众知道这次专利法修改之后作了哪些调整,以便大家更好地配合专利法的实施。谢谢。
2008-12-27 16:56:05
这次防震减灾法修订的侧重点在什么地方?今年四川汶川地震中中国政府吸取了哪些教训?这些教训有没有反映到这次修改的防震减灾法中?
2008-12-27 16: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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