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举三个例子。第一,多年以来,城里小孩子上小学受义务教育,校舍是国家财政拨款解决,教员的工资是财政经费拨付。而多年以来农民的孩子上小学,校舍是农民自己建的,代课教员、民办教员都是农民自己供给的。第二,改革开放以后,农民进城打工,但是他身上的证件必须齐,如果证件不齐的话,会被遣送回乡。当时这个情况很普遍。可是城里人,在农村租个房子住,养病也好、画画也好、写作也好,住多长时间也没有人管你,从来没说农民把城里人押送回城,因为没有居留证。第三个例子,“农民工”的提法出现的原因就是城乡二元体制。上海、天津、东北的沈阳,从清朝末年就建立了现代工厂,第一代工人都是农民,可是一进厂就是工人,就取得了上海户口,老婆也来了、孩子也来了,就在这里生活了,从来没有听说农民工这个说法。为什么改革开放以后出现“农民工”这个词儿,因为他的身份是农民,他的职业是工人。所以干了20几年还是农民工,他没有取得城市的户口,所以他的孩子就不能在城里上学,城市的社会保障也没有他的,等等,这就是权利不平衡的表现。承包制是在承认二元体制前提下搞的。今天我们在农业承包制搞了这么多年之后搞林权改革,就要超越农业承包制。我们应该把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和林业改革结合在一起搞。
2008-09-28 09:25:41
刚才讲到土地流转和宅基地置换的问题,如果没有进城的话,跟农民一样,用宅基地换成东西出来。宅基地的置换,在试验区的考察非常有意思。农民要进城了,把宅基地交出来,把地交到县市政府,政府就把耕地、房子撤掉了,这些地都是原来的农田,土质比较好,农民庭院的土质更好,所以很快变成耕地,耕地的指标就出来了。于是在重庆就采取了土地交易房子,有多少平方米的地变成耕地了,因为宅基地是农民建设用地,多少平方米的土地从农村建设用地变成了耕地,同时腾出多少个指标出来,城市扩大建设用地。对县市来说,指标平衡的的问题需要公开招标。所有这些都在试验区先行先试。
农民宅基地房子没有产权,中国农民宅基地房子据估计,高估有20万亿,少估一点15-18万亿,一座房子按照一平方米600块到1000块算,20万亿农民没有房产证是不合理的。城里人自己买房子有房产证,农民自己建二层楼、三层楼没有房产证,为什么呢?因为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宅基地不是你的,你怎么可以有房产证呢?这就是不合理的。从另外一个角度讲,20万亿资产是死的,你得用活它,如果把这20万亿资产用活,像农民抵押以后得到钱办养鸡场、养猪场都可以。所以林权制度改革可以结合城乡二元体制改革。
2008-09-28 09:29:54
五、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产业化。分成纵向和横向,像林产品加工、运销等一系列必须走产业化道路。林业产业跟其他行业之间的关系也可以通过企业合作的方式进行。所以,林权制度改革是基础,没有林权制度改革就谈不到林业产业化,也谈不到林业的现代化。
2008-09-28 09:32:45
六、适合国情的林业发展模式。中国林业今后的发展作用,看来是几种形式并存。国有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公司和农民家庭林场并存。因为这些形式都有它的历史渊源,但是还在进一步探讨,国有林场也分几种,难道都是国家统一经营吗?比如把工业林、商品林分开,那就是商品林部分也承包给国有林场的职工吗?再比如在工业林当中,也可以采取承包制的方式,给一定的指标,完成指标又怎么样?这都需要讨论的。总之,要调动国有林场职工的积极性;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就要增加他们的收入,而且让林业有一个自我发展的机会。个人家庭林场,今后可以长期保存,一切根据农民自愿。因为其中有几种形式可以扩大,别人出去以后不经营了,你可以出租,也可以进行转包,同样个人的家庭林场仍然有很大的发展前途。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放在下一个阶段探讨。
2008-09-28 09:33:47
我们可以这么设想,林权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情。正如温家宝同志所讲,林权制度的改革其重大意义不下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农业承包。25亿亩林地发展起来,我们下一步就能够做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林业的现代化更能保证我们的林业得到更好的保护、更好的发展。谢谢大家!
2008-09-28 09:36:25
接下来有请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作主题发言,他报告的题目是“伟大的变革,成功的世界”。
2008-09-28 09: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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