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保障机制还需立法完善
仅12个省份设立专项资金,总额不足6000万元
记者:从当前抗旱实践看,《抗旱条例》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加强?
张志彤:一部新法规的推行是需要时间的,抗旱法规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政府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共同配合。下一步,国家防办将继续抓好《抗旱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地方性抗旱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指导,逐步完善条例中明确的各项抗旱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抗旱法规制度体系。
从抗旱工作看,抗旱工程保障体系还有待加强,全国和地方抗旱规划还需要抓紧编制实施,抗旱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抗旱减灾投入来说,《抗旱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旱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保障抗旱减灾投入。但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只有12个设立少量抗旱专项资金,总额不足6000万元。这种状况不适应抗旱减灾的实际需要。一定要按照《抗旱条例》要求,加强组织、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国抗旱投入不足、能力偏低的状况,全面提高抗旱减灾保障能力,更好地促进抗旱减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赵永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