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统一管理调配水资源
“先生活、后生产”,保障每一位群众有水喝
记者:当前抗旱提出优先解决群众饮水,但农业、工业也都要用水,如何做到“先生活、后生产”,保障每一位群众有水喝?
张志彤:《抗旱条例》规范了水量调度。按照规定,发生干旱灾害时,地方政府可按照统一调度、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水源进行调配,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态用水。
另外,条例明确了依法抗旱的措施。在特大干旱发生地,可以采取压减供水指标、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时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等手段。
今年大旱,旱区各级政府依法对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配,制定一库一策、一村一策,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有的地方采取限量供水、实行片区定时供水,对高耗水行业用水进行限制。旱区各地采取应急调水、打井取水、拉水等各种应急措施保障了当前2088万因旱饮水困难群众的饮水安全。与此同时,搞好水库现有水源调度配置方案,强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确保育种、育苗用水,为大春作物播种打基础。
记者: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非常大,《抗旱条例》规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应对农业干旱?
张志彤:长时间的干旱,对农业生产影响比较突出。
条例对保障农业生产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条例提出,因地制宜地修建中小微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二是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研发、使用抗旱节水机械和装备,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各级农业部门应当指导干旱地区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培育和推广应用耐旱品种。
在西南旱区各地,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因水定种,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扩大旱作种植面积,推广抗旱节水技术,为春耕生产做好充分准备,力争做到小春损失大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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