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户籍改革的重点,是要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权益和福利,同时又必须找到一种替代性的人口管理手段,以保证人口的有序流动,这也是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
现有户籍政策特点:高门槛、高待遇
户籍是横亘在城乡或地区之间的一道高门槛,在计划经济时期,这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只有极少数人通过招工、上大学等国家控制的渠道,才能跨越。20世纪80年代以来,户籍制度改革使得能够跨过这道门槛的方式增多了,例如购房、投资、知识技能提升等,但依然是比较高的门槛,没有为普通劳动者提供出路。特别是在大中城市,购房、投资必须达到一定金额才能入户(甚至只给予临时户口)。而一旦越过了这道门槛,你就可以享受当地原户籍人口能够享有的所有权利。
课题组成员、国研中心社会部研究员王列军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城市地方政府逐渐认识到,人口集聚在总体上有利于经济发展。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外来人口的入户从严格控制走向有条件接受。
以放宽户口准入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首先是从小城镇开始的。1984年,国家就开始允许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农民在集镇落户,口粮自理,统计为非农业户口,打开了二元户籍制度的一个口子。经过几年试点后,国务院于2001年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则较为缓慢和谨慎,改革都是由地方自发零星推进的,且多有反复。改革的思路与小城镇基本一致,基本都是以购房、投资、知识技能提升为入户条件。只是入户门槛高得多,获得的也只是“蓝印户口”,能够享有的权利和福利少于原户籍人口。1994年以来,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宁波、海南等一些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都实行过“蓝印户口”。
但是,在很多地方的改革过程中,户口被不恰当地商品化了。“稳定就业”在后来的操作过程中,逐渐演变为购房、投资,在大中城市,购房和投资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或面积,才能入户,有些地方还规定了学历等附加条件。以直辖市中条件较为宽松的重庆市为例,外来人口要在主城区落户,必须满足3个条件:住房要达到人均30平方米,要有大专文凭,并且在重庆工作满两年以上。小张是重庆长安汽车集团的一名漆工,买房时是初中文化,为了落户,正在自考大专。
而对于以低端工作为主的外来人口,落户则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事。“像我们这种工资,打一辈子工都买不起一套房,老了干不动了就回去呗。”在重庆打工的小李无奈地说。
“购房、投资等虽然也算稳定居住和就业的标志,但并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这样,户口实际上被商品化了。与户口挂钩的权利大多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户口的商品化,实质上就是权利的商品化,使得权利从属于金钱,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这种倾向必须遏制。”贡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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