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公权滥用
上海一位做过“钓头”的女性最近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一个区县都有一两个“钓头”,“钓头”手下有20个左右“钓钩”。集中执法行动每次都能抓200辆左右黑车。
有关专家表示,在一些大城市的城郊地区,“钓头”和“钓钩”大多是外来人员,没有正当职业,专事“钓鱼”。“钓头”下面往往有数十个“钓钩”,呈现明显的组织化特征。在一些地方,“钓头”往往就是地头蛇,行事霸道。“钓头”掌握的队伍,很容易打着政府旗号为非作歹,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钓鱼执法”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首先是因为部分执法人员利用公权力“诱惑他人犯错”。
华东政法大学行政学专家邹荣分析说,“钓鱼执法”在“有奖举报”的刺激下,很容易演化为公权力的滥用,破坏了社会之间基本的信任与和谐,损害了政府的权威。
有关专家认为,要根治“钓鱼执法”行为,应多管齐下。
其一,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上海一些地方整治非法营运符合广大群众利益,但决不能为了降低执法取证难度,就让“钓钩”群体来充当所谓“证人”。同时,如果行政执法变相成为“部门谋利的手段”,后果可想而知。必须明确规定公权力行使的边界,决不能滥用。
其二,切实加强和完善对行政权、执法权的多层次监督机制。26日,浦东、闵行两区均表示接受社会监督,深刻吸取教训,开展行政问责。其中浦东新区还对20日草率出台调查结论向社会公众致歉。这些都是政府加强监督机制的良好开始。但完善监督机制非一日之功,应以此为镜,加快推动相关制度建设。
其三,相关立法工作还需跟进。出现“钓鱼执法”事件,除了滥用执法权、监督机制缺失,部分原因还在于现行一些法规操作性差,相关行政执法无所适从。以“钓鱼执法”案为例,关于“黑车”、“拼车”、“互搭顺风车”等问题的界定,目前并不十分明晰。
其四,完善政府部门的执法“纠错机制”。“钓鱼事件”发生后,浦东新区相关方面一度否认“钓鱼式执法”,并得出与事实不符的初步调查结论,引起广泛社会争议。但上海市政府对于相关事件态度鲜明,并果断作出妥善处理。最终,有关方面向社会公开道歉,并表示开展行政问责,赢得公众的支持。实践证明,只有依法行政、有错必纠,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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