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新华社 记者裴鑫 摄
新华网上海10月26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杨金志、季明)10月26日,上海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孙中界事件”和“张晖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汇报。浦东新区政府在当天宣布“孙中界事件”为“钓鱼式执法”,此前的初步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向社会公开道歉;闵行区政府也同步宣布“张晖事件”取证方式不正当,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近期沸沸扬扬的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公布调查结论
浦东新区政府的调查结果显示,10月14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社会人员将当天执法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乘客”陈雄杰,当晚8时许陈雄杰在扬招孙中界驾驶车辆后驶至闸航路188号时被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为陈雄杰制作了笔录作为孙中界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这一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调查组还发现了陈雄杰在其他执法案件中的作证笔录。
对于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自伤小指以证清白的当事人孙中界表示“非常满意”。他的左小指手术顺利,主治医生认为其今后可以基本康复。
同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表示,经调查组查明,“张晖事件”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闵行区建交委于26日责令区交通执法大队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区交通执法大队随之作出撤销该行政处罚行为的决定。
调查显示,2009年9月8日下午,张晖驾驶“皖Q”牌号福特轿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晖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日,交通执法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9月28日,张晖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10月9日,法院依法立案受理。26日,法院表示收到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将尽快征询原告意见,依法作出处理。
对于两起案件的最新调查结论,上海市政府表示,必须坚决依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坚决禁止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上海市政府还决定成立整顿交通营运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专项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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