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宣传部门职责不能异化,谁能给层层重压下的基层宣传干部减减压?
如果某个地方出现问题被媒体曝光,受批评或被处理的很可能不是做错事的职能部门,而是宣传部门,理由是“灭火”不力。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在一些地方却真实存在。
最近,半月谈记者在与基层宣传部门负责人交谈中了解到,当前,受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错误政绩观的影响,“控负”成了当地宣传部门的主要职责。只要保证不出负面报道,多上正面报道,宣传部长就“称职”,否则就是不称职。而在少数媒体责任感缺乏的社会背景下,以稿谋利现象依然存在,宣传干部不堪其扰。
当前,社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互联网传播的大众化、媒体化、数字化日趋凸显,在这种形势下,基层宣传思想工作不可避免要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一些体制和机制性因素限制了宣传部门作用的发挥,导致基层宣传思想工作面对重重困难和压力。
花钱“灭火”:“控负”成主要职责
新时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导致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成、传播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善于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疏导舆论情绪,善于处理突发事件、化解负面影响,善于借鉴优秀文明成果、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善于推动改革创新、激发社会文化创作活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循旧有的治理思维和管理方式,很多基层党委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和舆论引导方式存在片面理解,导致对宣传部门的定位主要就是“控负”。
“目前,控制负面报道要牵制我70%的精力。”西部省份某县县委宣传部张副部长告诉半月谈记者,“如果对县里的批评报道多了,县委书记就会找常委宣传部长,常委宣传部长就会批评我,我年终考核就要受影响,说不定还要丢乌纱帽。”
张副部长告诉记者,县里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媒体记者就会蜂拥而至。为了控制负面宣传,他必须对前来报道的每一名记者热情接待,想尽办法淡化处理。记者采写负面报道,他们就全程陪同,以便“盯梢”,防止群众“乱说”,如果记者悄悄采访,他们就要四处寻找记者踪迹,了解记者采访了哪些人,报道了什么问题。为了“控负”,他们不仅要找记者沟通,还要找记者的领导或媒体的主管部门说情,甚至低三下四,请客送礼,不堪其苦。而一个县有很多职能部门,隔三差五总会出点事,因此“控负”任务十分繁重。
“按说国家赋予媒体舆论监督权,宣传部门应该全力配合记者做好舆论监督工作。但县领导总是以必须正确引导舆论,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由,要求宣传部‘灭火’。”张副部长无奈地说。
更有甚者,有的基层宣传干部因所谓“灭火”不力,竟遭撤职、调离岗位等处分。半月谈记者曾报道过西部某县借农房改造之名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文章刊发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但令人费解的是,直接参与侵害农民利益的县、乡党政负责人一个也没有被追究责任,两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却成了“替罪羊”,遭到撤职或调离岗位的惩处。理由是没有摆平记者,没有捂住不利于地方形象的负面新闻。
记者在基层了解到,许多地方对宣传干部“控负”都有考核,甚至划了硬杠杠,成了谁也不敢踩的“红线”。有的地方竟对宣传干部定下荒唐的规矩:凡因“控负”不力,导致中央级或省级媒体一年内对本地进行负面报道达两次者,就地免职。当地宣传干部叫苦不迭:问题不是我们出的,娄子也不是我们捅的,却让我们“背黑锅”,实在太冤了。
西南省份某市一名宣传部长说,在一些地方领导的眼里,只要保证不出负面报道,多上正面报道,宣传部长就“称职”,否则就是不称职。这个评价杠杆迫使许多宣传部长将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疲于应付媒体上,从而忽视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基础性投入和全局性思考,越往基层和不发达地区,这种倾向就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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