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议
调查报告称,八成的社会捐款流回了政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政府这样做是否合法?会有怎样的影响?民间组织如何和政府互动,昨日,调查报告的组织者、慈善组织的负责人表示了不同观点。
“地方政府包揽效率低效果差”
调查者称政府管理容易简单化;也有慈善组织肯定政府统筹作用
邓国胜:这个问题主要发生在地方政府。为什么政府把钱收走?因为政府大包大揽,管得太多。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民间组织的公信度不高。
政府的这种行为有违相关规定。比如说,《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非定向资金应该按基金会的想法来实行。但现在的情况是,不仅非定向捐助被政府收走了,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还收走了定向捐助。
此外,政府使用善款往往效率低下,效果不好。因为政府往往为了管理的简单化,考虑不到多元群体的需求。
窦瑞刚(腾迅公益慈善基金会秘书长):政府、半政府背景的NGO其实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扮演两个角色,一是筹集善款,二是执行善款的发放等项目,一般都是靠基层政府来执行。这就导致捐款脱离不了政府的体系,一直在这里兜圈。因为,政府运作是层层传达,效率慢。最重要的是,没有办法去评估和监控政府部门。
张心国(中华慈善总会救灾救济部主任):在资金的使用上,永远绕不开政府。救灾肯定要有一个统筹部门,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应该由政府统一规划。
“善款入财政权责易弄混”
有专家认为两者不应混同;也有观点称进入财政监管严格
对于“地震善款可能流入财政专户”的调研结果,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民间善款不应和财政混到一起。
汪玉凯表示,民间善款不能算作财政收入,不应纳入财政专户,二者混到一起会造成权责上的混乱。“社会捐款和财政专户本来就属于两个系统,财政拨款救助属于国库系统,而捐款应纳入社会决策体系。”
汪玉凯认为,地震的捐款应该交给民政部门管理,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而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则指出,“地震善款流入财政专户”,逻辑上没有问题,且这笔钱会受到严格的监督。
贾康表示,国家对财政专户的管理很严格,在一定财政制度框架下对应的是国库的收支系统,有很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制度。“钱也不是地方政府想拿就能随便拿出来的,如捐款原来的指定用途是什么,是否有效等等,都在监督之下”。
政府和NGO作用应互补
在邓国胜看来,政府手握善款大权导致最严重的问题是,它挤压了民间组织发展的空间,也影响了民间组织的公信度。
邓国胜表示,地方政府是地方的权力部门,善款收归财政后,政府没有意识向民间组织和百姓交待,导致募集善款的民间组织被质疑,丧失或降低公信力。
另一方面,政府将善款收归财政,心是好的。但由于善款被收走了,民间组织的优势没法发挥,有很好的想法和可以执行的项目,没有善款资金来执行。政府管得太多,直接导致了民间组织的发育不良。而政府和民间组织两者是应该互补的,民间组织可以填补政府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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