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西山山头,28只猎隼腾空而起,在森林上空展翅翱翔。
这些猎隼是我国海关从不法分子手中截获后放飞的。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在宁夏落网。
据悉,猎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走私量达到20只以上便可构成特大案件。此案为海关总署一级督办案件,涉案金额近300万美元。
野生动物增多成盗猎分子目标
据记者了解,黄河有近400公里的区域流经宁夏,形成了20多万公顷天然湖泊湿地,成为大量候鸟的迁徙地和重要的迁徙通道。每年6月,包括猎隼在内的许多野生保护动物都会从北向南迁徙途经这里。
“近年来,宁夏积极推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不断加大封山禁牧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一些多年不见的珍稀动物开始在自然保护区内频频出现。”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野生动物种类和种群的增加,不断刺激着盗猎者的贪念。
来自宁夏森林公安局的数据显示,去年至今,宁夏全区共发生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近30起,其中特大刑事案件8起、重大刑事案件5起。去年至今,宁夏森林公安收缴被盗猎的野生动物2000多头(只);而近六年来,宁夏境内有上万头(只)野生动物惨遭毒手。
岩羊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988年时宁夏境内只有1500多只,面临着灭绝的危险。经过20年的全面禁伐禁猎,岩羊的数量才恢复到目前的1.2万只左右。然而,随着岩羊数量的增多,不法分子盗猎行为也开始增加。仅在宁夏森林公安去年破获的4起特大重大案件中,就有47只岩羊被非法猎杀。
暴利驱使不法分子大肆偷猎
宁夏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宁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地域性,二是季节性。
在地域性方面,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案件集中在银川、灵武等市县的黄河滩涂、湖泊,不法分子根据候鸟迁徙规律,采取投毒、布网等方法大肆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非法收购、走私猎隼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宁夏南部山区,特别是西吉县和海原县等地。
从时间上看,每年春秋两季候鸟迁徙期间,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资源案件相对集中。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暴利驱使是非法盗猎猖獗的根本原因。
银川市的一位餐馆老板告诉记者:“客人喜欢吃野味,多高价格都不拒绝。我们也愿意进货,利润大啊!多加点儿钱,供货者也愿意去捕猎。”
据了解,主管部门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资源的活动多处以林业行政处罚,罚款额度与获得利润的巨大反差,让不法分子无所顾忌。
前不久,宁夏灵武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驾车向广州贩运野生动物案,民警在车上查获132只猫头鹰、草原雕等野生动物,抓获卢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专家鉴定,这批野生动物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办案人员透露,非法猎捕猎隼成本低,利润却极高,且风险不大。在宁夏收购一只猎隼大约2000元左右,而到了贩卖者手中就涨到4000元左右,当非法贩卖到某些国家之后,一只猎隼的价格暴涨到20万美元以上,其中品质最好的白色猎隼的价格会高达100万美元。“这个利润空间与贩毒所获取的利润一样,有的甚至还要高。”
在高额利润面前,有些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上了瘾”。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公安部门破获的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猎隼案件中,许多都是“家庭式”犯罪,“往往是父亲被抓儿子接着干,丈夫被抓妻子接着干。这种模式与贩毒的模式非常像。”
受巨额利润的驱使,许多境外不法分子也经常来宁夏盗猎、收购野生动物。宁夏森林公安局曾在中宁、海原两县一次抓获41名非法猎捕、收购猎隼的犯罪嫌疑人。这些人多来自境外,以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名义进入宁夏进行不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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