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水务”高价收购阴谋?
兰州的水价调整听证会正在进行之中。1997年兰州供水集团和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兰州威立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威立雅水务共出资17.1亿元,获得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权。当时与威立雅一起竞标的另外两家水务公司最高的标价仅有7亿元人民币左右。人们惊呼威立雅水务公司为什么要多掏近10亿元?它们靠什么来收回成本?高溢价收购最终是否会是市民买单?
事实上,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威立雅自1997年进入天津获得第一个项目起的10多年时间里,天津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先后上调了8次,由每吨0.68元提高到3.40元。”
记者曾经采访湛江廉江的一个中外合资水厂,建了十余年一直没有投产。因为根据合约,廉江市自来水公司要向合资水厂购买其生产出来的自来水,投产的第一年每日购水量不得少于6万立方米,并逐年递增。而廉江市2006年的供水量仅为2.6万立方米。廉江市自来水公司算了一笔账,每立方米水的成本高达4.58元,而当时自来水的平均销售价格1.55元。这样,第一年廉江自来水公司就要亏损两千四百多万元。
廉江市政府最后的选择是顶“不诚信”和“破坏投资环境”的“骂名”不执行合同。
其实这种现象不独在中国出现。1998年,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将原来地方政府管理的水公司与外资合资,其后,居民平均水费比合资前高出76%。这些外资公司以亚洲金融危机为借口绕过政府监管部门,私自修改合同,单方面提高水价,引起骚乱。菲政府不得不在2002年12月花巨额收回股权,终止合资。同样情况也曾出现在加拿大和南美。
事实上,在目前涨价的听证会上,水务公司涨价的第一理由就是亏损。但这种亏损有多少是公司本身机构臃肿、生产效率不高等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呢?“公司本身人员成本过高等因素并不应当成为水价的一部分,让老百姓来承担。”傅涛表示。
管理成本应该下降
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法规司的副司长徐宗威在日前举办的环境讲坛上表示:水价的构成大致包括原水成本、运营成本、税费成本这三大块,原水成本大概占水价的20%,税费成本大概占10%,剩下的70%就是运营成本,运营成本里面特别是管理成本应该是下降的趋势,而不是上升的趋势。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在2007年曾经对河南全省供水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针对性调查,对供水成本费用进行了分析。根据报告,2006年18个城市平均供水成本为1591.33元,其中生产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为213.99元,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分别为346.51元、62.95元、118.02元。四项费用占到了成本的足足六成。
调查发现,城市供水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包括:人员数量多。受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和自来水企业高福利的影响,多年来,全省各地自来水企业进了大量人员,严重超过了生产经营的需求量,导致人均劳动生产率低下,企业包袱沉重。如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有主业从业人员2910人,人均年售水量5.6万立方米,与先进指标8万立方米相比,人均年售水量相差2.4万立方米。其次是设备利用率低。另外,管网漏失严重,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涨价要合法还要合理
“我们目前的水价上涨都经过听证会这些程序,涨价的过程都是合法的,但老百姓不服气,因为老百姓认为涨价并不合理,因为价格因素中有你公司自身人员成本过高、人过多、正常的费用偏高等不合理的因素。现在发改委着手制定水价监审办法。”傅涛说。
虽然调整水价的权力在地方,但是地方调整水价要向国家发改委备案。而国家发改委从2006年就开始酝酿出台“办法”,但时至今日,“办法”仍在征求意见当中。
据透露,“办法”将对水价上涨条件、地方人力成本等水价构成因素、上调时机等进行详细规定。初步的方向是,确定对供水公司的成本核算、价格激励等措施,建立一个供水公司评价体系。
按照这个方向进行水价调控,未来的水价既不能一直不涨,也不能乱涨。“发改委的目的就是把水价调整从合法化走向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傅涛表示。
短评
披着合法外衣
涨价,我不服!
在这次市民对水价涨价表现出的强烈争议至少可以推论出一点,老百姓对于目前每次听证会后必然以涨价结束的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涨价越来越不服气。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声叫着亏损的中石化一边提油价,一边安装1200万元的吊灯。中石化后来回应称,吊灯的全部造价为156.16万元。自来水公司这些公共事业同样如此,笔者就参加过某供水企业的邀餐,在穗最豪华的酒楼里,服务人员身兼卡拉OK伴唱人员,陪着总经理边吃边唱。后来这位总经理据说“进去了”,但这顿饭估计也摊在老百姓的水费里了。
咱老百姓付的油费、水费、电费、煤气费中有多少是垄断企业们拿去装吊灯、吃宴会去了呢?谁也不知道。
而在水务市场刚开放时,一些城市地方政府急于引进外资,一般都签订了较高的固定回报率、水厂包销承诺等对中方相当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导致中方承担巨额亏损。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签发43号文明确指出: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不符合中外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违反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今后任何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
所以什么时候中国也应设个“招商引资”罚款,如只有“招商引资奖”自然会出现不顾企业和政府的损失,只要对自己钱包有利就行的现象。(记者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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