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至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921.32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379.39万人。常住出生人口16.46万人。其中,户籍出生9.23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为8.64‰。其中,户籍人口出生率为6.62‰。常住死亡人口11.32万人。其中,户籍死亡10.67万人。常住人口死亡率为5.94‰。其中,户籍人口死亡率为7.64‰。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其中,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2‰。
至年末,全市从业人员10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76万人。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9.6万个。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11.6万个。全年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5万人,新消除零就业家庭2017户。全年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1.62万人。至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7.8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
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8838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2324元,增长8.2%。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92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6656元,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804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2896元,下降3.5%。
据抽样调查,至年末,平均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家用轿车14辆,家用空调196台,移动电话223部,家用电脑123台。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彩电190台,洗衣机93台,热水淋浴器94台,移动电话174部,家用空调135台,家用电脑54台。
至年末,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4357.65亿元,当年新增2269.23亿元。其中,定期储蓄存款余额9733.13亿元,新增1158.43亿元;活期储蓄存款余额4624.53亿元,新增1110.81亿元。
全年竣工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建设施213万平方米。旧区改造力度加大,进度加快。全年拆除住宅建筑面积612.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54万户;完成高层旧住房综合整治1257万平方米,多层旧住房综合改造3274万平方米。至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平方米;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7.2平方米(见图9)。居民住房成套率达到95.6%。
图9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
至年末,全市共有845.71万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有523.5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27.02万人。至年末,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5.39万人,其中,被征用土地农民参保人数97.77万人。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8.41万人。有5.62万人纳入城镇高龄无保障养老政策。全市农村户籍人员养老保障覆盖面达到99.1%。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00元/月提高到425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200元/年提高到3400元/年。
至年末,全市共有26.36万家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共951.2万人(包括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至年末,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含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达254.18万人。
至年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15家,床位8.99万张。其中,年内新增养老机构33家,新增养老床位10084张。在全市养老机构中,由社会投资开办的321家,床位4.79万张。年内新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4家,为21.9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对其中12.9万名生活困难且需照料服务的老人给予政府服务补贴。
全年各级政府支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81亿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22亿元,粮油帮困资金0.56亿元,支出医疗救助金2.13亿元。年内新办福利企业113家,新安置2351名残疾人就业。年内新建盲道416.5公里,铺筑坡道7275处,完成4002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
十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460.42亿元,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09%。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86.5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8.9%,比上年增加3.4个百分点。年内完成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5座郊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全年处置生活垃圾710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3%,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
全年新建绿地1096公顷。其中,公共绿地582公顷。至年末,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8平方米。全年新建公益林560公顷,经济林53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1.6%。年内完成董家渡外马路绿地、蝴蝶湾绿地、大连路公共绿地和崇明新城公园等建设。
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9512起;造成死亡1479人,比上年下降3.5%。其中,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576起;造成死亡368人,下降2.1%。道路交通事故2831起,比上年增长3.1%;造成1042人死亡,下降5.3%;2702人受伤,增长5.8%;直接财产损失1216万元,下降17.2%。火灾事故6086起;造成62人死亡,增长24%,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41人受伤,下降28.1%;直接财产损失0.39亿元,下降73.1%。铁路交通事故16起,比上年增长1.7倍;造成6人死亡,增长20%。农业机械事故6起,比上年下降66.7%;造成1人死亡,与上年持平。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Ο一Ο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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