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急剧变化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稍纵即逝的发展机遇和全省干部群众盼发展的强烈愿望,对做好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水平。
第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坚持以系统的思维和统筹的办法谋划推动发展,深刻认识基本省情,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把现代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历史性跨越的根本途径,正确处理可持续发展与全面协调发展、跨越式发展与渐进式发展、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一手抓适应、一手抓提高,不断提升政府的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意见,认真接受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集中各方智慧和力量,促进政府工作科学性不断提高。
第二,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规范性。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靠法治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公正和谐;依靠法治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依靠法治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大力支持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大力支持国防建设和武装警察部队建设。
第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平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最广大人民谋福祉。坚持市场出效率、政府保公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政府营造环境、全民创造财富,让各类经济主体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各展所长、各得其所、共同发展。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贯彻“一法两规定”,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从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的实际出发,把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大事来抓,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四,切实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有效性。强化财政预算刚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扎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事关民生改善和长远发展的大事实事上。完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确保建设的工程都能长期发挥作用、真正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半拉子”工程。强化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改进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监察就跟进到哪里,特别是要继续加大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涉及民生项目等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同时,要切实关心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而努力奋斗! |